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

五經及歷史書中雅威的使者

台神 王道仁

壹、 前言

hw"hy> %a;l.m;(雅威的使者)在舊約中出現很多次,這使者是雅威的許多天使中的一位,或是一位特別的天使?他是耶穌在舊約中的顯現嗎?若耶穌在舊約中顯現為雅威的使者,這會對耶穌的神性有影響嗎?舊約如何看待獨一上帝和使者的關係?有些異端將耶穌看成天使中的一位或小神,這些議題可能影響如何看待並回應異端。期待這次研究能解答這些疑惑,懇求聖靈引導帶領。

以下會先說明研討的假設前提,接著討論五經及歷史書中hw"hy> %a;l.m;(雅威的使者)重要相關經文,接著綜合討論hw"hy> %a;l.m;(雅威的使者)的身分工作、對三位一體教義的影響及上帝的啟示與顯現,最後則討論hw"hy> %a;l.m;(雅威的使者)和基督徒的關係。

貳、 假設前提

每個人做聖經研究都有自己預設的前提,以下是我的假設前提:

一、 以新教正典為基礎:

我認為《聖經》是上帝給人的啟示,因此神學探討必須由《聖經》開始。經文的部份會以正典為基礎,至於經文過去如何編輯形成正典,在此並不討論。這是由於耶穌認同正典的權威,而非正典之前底本或其他。另外即使基督宗教中正典有小部份差異,但大部分相同,影響不大,因此在此沿用自己傳統的正典來進行討論。受限於篇幅,本篇報告主要討論五經及歷史書的正典經文,其他部份暫不仔細分析。

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如何處置憤怒

台灣神學院 王道仁

壹、 前言

一直覺得自己的脾氣並不是很好,在特別累的時候,很容易發怒並傷害到別人。因此希望藉著這個機會來學習處置憤怒,期待給自己和別人幫助和成長的機會,懇求聖靈帶領。
以下會先分析憤怒是否為罪,接著分析憤怒的階段,並提出各階段處置憤怒的建議。

貳、 憤怒是否是罪?

憤怒是否是不合宜的?是否是罪?憤怒的本身是罪,或是不當表達憤怒才是罪?這些觀念會影響我們要如何處置憤怒。

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布威克認為自私的怒氣是罪,不自私的怒氣則可以是正當的,1 黎曦庭、腓立普斯也認同這個看法。2 柯蓋瑞認為怒氣是正常的,不一定有罪,卻往往導致犯罪。3 Augsburger則區分憤怒情緒本身以及如何處理憤怒情緒,認為前者並無對錯,而後者才有道德對錯。4

對基督徒來說,《聖經》是上帝給我們的啟示,因此以下我們要由《聖經》來探討以上問題,相關經文其實不少,以下只選部分經文: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教會的青少年教育─《青少年發展》及《牧養主的Young》讀後心得

台神王道仁

壹、       前言

教會的青少年教育很重要,良好的青少年教育能幫助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信仰、促進人格及人際關係成長、防止性濫用或物質濫用、防止犯罪等,但教會中執行的情形,理想和現實似乎有差距,特別是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這次讀完《青少年發展─危機與轉機》[1]以及《牧養主的Young─青少年事工的重塑》,[2]期待透過與書的互動,就教會青少年教育的目標、規劃、方法、如何關心四方面進行探討。

貳、       教會青少年教育的目標

    青少年教育的目標是什麼?第一重要自然是信仰,但駱玫玲提醒:並非一時投入教會或外表的敬虔就等於屬靈的成熟,[3]新活動或新策略有時會遺忘核心價值,[4]其實青少年事工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應是要進行「生命牧養」、「教會牧養」以及「家庭牧養」。[5]
    我認為許多教會在採用新活動或新策略的同時,其實核心價值或目標並沒有變,但確實也可能過於重視這些而忽略真正的目標,例如只重視組織敬拜團而忽略信仰更新、只重視吃喝玩樂的聚會而忽略讀經禱告:其實對上帝的信仰才是教會團契的中心,而非吃喝玩樂或樂團,這也是青少年自己的意見。[6]但另一方面,由於許多青少年無法適應傳統的音樂,轉型為新的音樂形式本身也是為了幫助信仰的更新,設計吃喝玩樂的聚會本身也是為了帶領青少年到上帝面前,因此新活動或策略不見得一定和核心價值衝突。不過駱玫玲的提醒仍然非常重要,無論活動和策略如何轉換,最重要就是堅持核心價值。況且不是每間教會都有能力或環境組織舞團、敬拜團、劇團等等,若以這些為主體,這些教會完全無法跟得上。但其實對青少年生命影響更重要的,是帶領者自己的生命、愛與委身,因此不須盲目追求這些,但也可以善用這些來進行青少年的信仰教育。

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不可赦免的罪

台灣神學院  王道仁

壹、       前言

聖經當中很重視罪得赦免,特別悔改後罪幾乎都會被赦免。也因此當聖經提到不可赦免的罪時,總會引起許多注意。首先的問題是:這種罪是指什麼?這麼嚴重以致無法得到上帝赦免的罪,必須小心在意以避免犯這罪。再來的問題是: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犯了不可赦免的罪?當人懷疑自己犯這種罪時,是否仍應悔改?這些議題非常重要,也和生活密切相關。
這次寫報告時有個想法,就是希望自己並不只是完成一份報告,而是所寫的能實際幫助在思考這方面問題的基督徒。由於寫報告的風格和分享文章的風格不同,例如寫報告必須講求精確,但我認為既然要花如此多時間完成報告,若只能供學術或神學院使用實在太可惜,因此希望以比較分享的方式寫這篇報告。
以下會先界定不可赦免的定義,再來會從聖經來分析不可赦免的罪是什麼,主要討論六段經文。接著會分析奧古斯丁、阿奎那、加爾文、貝爾考韋爾對不可赦免的罪的看法,最後會探討實際生活的層面,就是如何避免犯不可赦免的罪、懷疑自己犯此罪時該如何、懷疑別人犯此罪時該如何。懇求聖靈引導我進入一切的真理。

貳、       不可赦免的罪的定義

罪得到赦免可能包含多種涵義,例如終極完全的赦免、赦免但要承擔罪惡的結果等。限於篇幅,在此不可赦免的罪不包含暫時不可赦免的罪(例如何1:6),或赦免但要承擔後果的罪(例如撒下12:13-14),而是要探討永遠不可赦免的罪、永遠沒機會和上帝恢復關係的罪。

參、       不可赦免的罪的聖經研討

我認為聖經是上帝給人的啟示,因此神學探討必須由聖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