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形像運用與偶像崇拜:Reformed Reader摘要與心得

改革宗神學Reformed Reader摘要與心得:偶像崇拜
台神  王道仁
壹、摘要
書籍:William Stacy Johnson and John H. Leith eds. Reformed Reader: A Sourcebook in Christian Theology. 2 vols. Louisville, Kentuc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3.
章節:”Idolatry,” in “The Doctrine of God,” pages 57-62 in Vol. 1 of Reformed Reader.
一、加爾文
1.      編者導論摘要:加爾文強調只有上帝自己才能適當地彰顯自己,包含透過大自然以及透過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而人的天性卻容易用自己的方式去想像上帝,導致偶像崇拜。
2.      原始文獻《基督教要義》摘要:
(1)    只有上帝能適當地彰顯自己:聖經特別提出真神和偶像的對比,強調人不可能自己想像上帝,只有上帝才能適當地彰顯自己。雖然有時上帝會用特別的象徵來彰顯祂的榮耀,但這些象徵是為了當時教導的需要,更同時讓人知道祂的本質是不可測的。正如雲、煙、火焰,一方面表現屬天的榮耀,另一方面也勒住人不要太過想看穿上帝。
(2)    人類是偶像的製造工廠:人的天性總想把上帝的不可測化為150公分大小。這種邪惡的來源,所羅門智慧書認為是來自供奉死者的像。但我認為在此習俗流行之前就有,正如摩西在創31:19也有記錄到,因此偶像其實是源自人的天性。人因著驕傲自大,自己想像上帝的樣子,並用手製造出偶像。
(3)    藝術的正確使用:這並非表示所有藝術圖像都應被禁止,而是應該用純正的方式使用,避免這些雕刻、圖畫引致我們毀滅。因此正如出20:4所吩咐,不可用任何看得見的東西來代表上帝,更不可拜這些,或藉著拜這些來拜當中的上帝。
二、韋斯敏斯特要理問答、海德堡要理問答
1.      編者導論摘要:韋斯敏斯特要理問答第一個問題就是「問: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麼?答:為了要榮耀上帝,並以上帝為樂。」而海德堡要理問答則較重視基督在信徒裡面的工作:「問:你生死當中惟一的安慰是什麼?答:我的身體和靈魂,或生或死不屬自己,而屬我可靠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用自己的寶血完全還清我的罪債,並完全釋放我脫離魔鬼的權勢。祂保護我到一個程度,沒有天父的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落下,並使萬事都成全祂拯救我的計畫。因此祂也藉著聖靈讓我有永生的確據,使我從今以後能全心地、甘心樂意地為祂而活。」這兩個改革宗的要理問答都強調完全委身給上帝。
2.      原始文獻《海德堡要理問答》摘要:
(1)    95:什麼是偶像崇拜?答:就是信靠除了獨一真神之外的東西。
(2)    96:上帝在第二誡要求什麼?答:在上帝的話命令的方式以外,不可用其他方式敬拜上帝或用任何東西代表上帝。
(3)    97:那我們是否不應做任何圖像?答:不可用任何圖像描繪上帝。可以描繪受造物,但不能用這些圖像來敬拜或事奉上帝。
(4)    98:為了不識字的人,是否可以容許用圖像來代替書?答:不可以,因上帝不願意人用偶像來教育,而是應該透過傳講上帝的話來教育。
(5)    99:上帝在第三誡要求什麼?答:我們不可用上帝的名來咒罵、作偽證、做不必要的發誓,或用沉默參與罪惡。我們必須以敬畏的心稱呼上帝、榮耀上帝。
三、Peter van Mastricht
1.      編者導論摘要:改革宗神學在反對偶像崇拜上,不僅針對物質的偶像,也包括內心的想像,因此荷蘭牧師及神學教授Peter van Mastricht探討上帝是否可被想像為一位老人。
2.      原始文獻Theoretica-practica Theologia摘要:可否在敬拜、禱告中將上帝想像為一個老人?路德宗認為:如果沒有堅持上帝的本質有這個形像,就沒有罪。改革宗認為:人必須有「上帝」的觀念,但不可將上帝想像為人的樣子,因為:
(1)    4:24耶穌說上帝是靈,必須用靈(不用形像)和真理(正確合宜的觀念)敬拜祂。
(2)    這種想像與上帝不符。
(3)    這種想像照羅1:21是「虛妄」的。
(4)    這種想像照羅1:23是「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5)    這種想像導致心靈被蒙蔽且導致愚笨。

貳、心得
關於教會中的圖像使用,主日學也長期使用圖片來教育兒童,現在也越來越多教會使用投影片講道、放程序,當中難免有圖像,因此確實值得思考。
首先不可以拜偶像或圖像,這是沒有爭議的。不過可否用光、耶穌比喻中的園主(20:9-18)代表上帝呢?可否用鴿子或火代表聖靈呢?可否用耶穌的像呢?這些都是聖經中的象徵,若嚴格解釋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海德堡教理問答》,這些似乎都不可以。按照Peter van Mastricht的看法,甚至想也不行。
按聖經來看:「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4-6
另外金牛犢事件中,「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做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上帝。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出32:4-5)另外申命記也提到:「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申4:15-16)。這兩段經文讓我們看出即使是對雅威上主,也不可用偶像來代表或敬拜上帝。
另一方面,在至聖所約櫃上「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出25:18)並且至聖所的幔子上「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織幔子,以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出26:31)至聖所裡有雕刻物,幔子上有圖像,由此可知前述禁令是禁止把雕刻物或圖像視為上帝,而禮拜堂、禮拜程序、主日學中運用雕刻物(例如十字架)或圖像則是可以的。
當上帝使用雲柱火柱代表祂的同在、用雅威的使者來代表自己、異象中顯示為彷彿人的形像(結1:26、但7:9)、讓聖靈顯示為鴿子或火焰舌頭的形像,這些都是使用視覺形像來代表上帝。這些都是短暫出現,因此較不會有將這些視覺形像當成上帝的危險。加爾文解釋聖靈如鴿子這種視覺形像,短暫出現隨後消失,正表示信徒不應用外在形像來代表聖靈,而雅威使者的多次出現則是主耶穌道成肉身的前奏。[1]另外先知何西阿在上帝的命令下去娶淫婦為妻,以何西阿對妻子的愛比喻上帝對以色列的愛,這也算是一種視覺形像的運用。[2]我認為上帝還是算是有容許這些形像運用,表示以視覺形像比喻上帝(上帝像何西阿這個丈夫)可能不是絕對禁止,而是禁止將所運用的形像當成上帝本身(把何西阿當成上帝)。
耶穌的道成肉身使這個問題更複雜化,因耶穌確實是上帝本身,同時也是完全的人。不過若按照前述的原則,敬拜耶穌的雕像或畫像是不允許的,不過使用耶穌的雕像或畫像來教育是可以的。
和視覺形像相關的則是概念的部分,聖經常用許多比喻來描述上帝,例如上帝是牧者、上帝是光、上帝是愛,或耶穌使用比喻說明上帝好像園主。因此用比喻來描述上帝是可以的,但也不可把比喻的本身當成上帝。例如上帝是光,但不可將光當成上帝。上帝可以像慈祥的父親,但也不可將慈祥的父親當成上帝。對照Peter van Mastricht的看法來講,若固定將上帝想像為一個老人,可能就容易將此形像想成上帝,這時候就會有危險,並且聖經中沒有明確將上帝比喻為老人的概念。但若是描述上帝好像一位有智慧的老人,或如同老人與老人同在,未必完全不可以。
使用雕刻物或形像作為敬拜輔助、教育或形容上帝,即使沒有把其當成偶像來敬拜,也要考慮後來墮落的危險,士師記的金以弗得就是最好的例子(士8:27)。不過由於約櫃等至聖所物品也有雕刻物及形像,因此不見得要完全禁止,只是要加倍小心。
總結來說,我認為敬拜形像或將形像當成上帝是絕對不行的,而藉著形像來表達上帝雖不用完全禁止,但也要慎重考慮並小心,可參考海德堡教理問答,使用聖經原有象徵,並避免把形像當成上帝。


[1] John Calvi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1, trans. Ford L. Battles, vol. XX of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 ed. John T. McNeil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60), 102.
[2]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並未討論何西阿這段。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