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仁
台灣墮胎情形:
31%的女性自述有墮胎經驗
墮胎超過一次的比例11%
台灣每年估計約有9-30萬墮胎
台灣使用保險套情形:
第一次性行為使用保險套,未來會持續使用保險套的機率是別人的7.6倍
因此:正確的性教育對青少年很重要!
避孕方法:
1.安全期
2.性交中斷法
3.男用保險套
4.女用保險套
5.殺精劑
6.子宮內避孕器
7.避孕藥
8.避孕器植入
9.避孕針
10.事後避孕藥
11.結紮
有沒有成功率百分之百的避孕方法?
沒有。最可靠的如下:
男性結紮避孕失敗率0.1%
女性結紮十年避孕失敗率0.8-3.7%
只要有性行為,就必須為性行為負責!
避孕失敗率:
安全期 25%
性交中斷法4-19%
男用保險套3-14%
女用保險套9-20%
殺精劑 6-26%
子宮內避孕器 0.1-2%
避孕藥 0.1-7%
避孕器植入 0.2-1.1%
避孕針 0.3%
事後避孕藥 25%
結紮 0.1-3.7%
安全期:
失敗率25%
禁慾期間:(最短月經-8)~(最長月經-11)
非常不保險的避孕方法
唯一被天主教接受的避孕方法
性交中斷法:
失敗率4-19%
實際上能達到4%的機會太低,多半是19%
射精前就會分泌潤滑液,仍可能含精子
男用保險套:
失敗率3-14%
正確使用避孕失敗率可達3%,且不難正確使用
對性病有預防效果
有些人用起來不習慣
男用保險套避孕失敗常見原因為:
未全程使用
使用油性潤滑液(例如嬰兒油、凡士林)
未戴好
未使用
女用保險套等:
失敗率9-20%
多種形式包括女用保險套、子宮帽等,避孕失敗率較高
可由女方掌控
放置過久易致感染
女用保險套等之種類:
子宮帽
避孕隔膜
殺精劑:
失敗率6-26%
可和男女用保險套併用,效果更佳
有潤滑功能,可提高性交滿意度
有非常小的預防性病功能
子宮內避孕器:
失敗率0.1-2%
機轉:以避免受精卵著床為主
可能增加骨盆腔發炎機率
避孕藥:
失敗率0.1-7%
機轉:以避免排卵為主,受精卵著床的部分有爭議
副作用:頭痛、頭暈、月經異常、噁心、嘔吐、水腫、食慾增加、體重增加、皮膚癢、青春痘、疲倦、沮喪、潮紅、乳房脹痛、念珠菌感染增加等
好處:可降低子宮內膜癌、骨盆腔發炎、減少經痛
風險:可能跟乳癌有輕微關聯、可能增加靜脈栓塞的機率、懷疑會增加心血管疾病、會使血壓上升
避孕針:
失敗率0.3%
三個月打一次
好處:可降低子宮內膜癌、經痛
副作用:月經異常、體重上升、頭痛、疲累、緊張等,會降低骨密度
可能有其他避孕藥的風險
避孕器植入:
失敗率0.2-1.1%
須動手術
副作用:月經異常、體重上升、頭痛、青春痘、噁心、憂鬱、多毛症、乳溢等
可能有其他避孕藥的風險
避孕藥類結論:
有其好處及風險
整體來講算是可推薦的避孕方式
事後避孕藥:
單次失敗率約25%
機轉:高劑量黃體素、黃體素加動情素:以預防排卵為主,抑制受精卵著床部分有爭議
墮胎藥:預防排卵、抑制著床、墮胎
副作用:噁心嘔吐、乳房脹痛、勞累、頭痛、肚子痛、頭暈
結紮:
失敗率0.1-3.7%
幾乎不可回復
墮胎:
墮胎藥(9週內可使用)
子宮搔刮術等(9-20週)
引產(>20週)
子宮搔刮術
墮胎藥:
須醫師處方,使用後仍須醫師檢查
副作用:噁心、嘔吐、拉肚子、肚子痛、頭痛、潮紅等
風險:大量出血
墮胎併發症:
子宮出血
子宮穿孔
不完整墮胎
骨盆腔發炎
子宮沾粘不孕
增加子宮肌腺炎的機會
增加胎盤前置的機會
墮胎的心理影響:
可能跟造成要墮胎的情境或墮胎本身有關
墮胎會不會影響未來生育能力?
如無併發症則不會
有併發症則有可能
各宗教對避孕的看法:
天主教:只接受安全期避孕
基督教:反對墮胎,可避孕(一般不接受墮胎藥,而子宮內避孕器、避孕藥等有爭議)
佛教:反對墮胎,可避孕
道教:反對墮胎,可避孕
特殊情境例如強暴懷孕則另外討論
結論:
最好能避免可能造成墮胎的情境:性行為、避孕
教導青少年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婚前守貞是最好的避孕方式
保險套是避孕及預防性病的優先選擇避孕藥是另一選擇
2009年1月31日 星期六
2009年1月30日 星期五
性病預防必備知識
王道仁
以下各種疾病,哪些非性病?
1.愛滋病
2.淋病
3.梅毒
4.披衣菌
5.陰道炎
6.尿道炎
7.單純疱疹
8.尖型濕疣(菜花)
9.軟性下疳
10.陰蝨
11.疥瘡
12.B型肝炎
13.C型肝炎
14.陰道滴蟲
答:B型肝炎、C型肝炎仍然可能性交傳染,但非以此為主要途徑
基本上全部都可算是性病
以下哪些性傳染病不容易根治?
1.愛滋病
2.淋病
3.梅毒
4.披衣菌
5.陰道炎
6.尿道炎
7.單純疱疹
8.尖型濕疣(菜花)
9.軟性下疳
10.陰蝨
11.疥瘡
12.B型肝炎
13.C型肝炎
14.陰道滴蟲
答:不易根治的性傳染病:病毒類較不易根治
愛滋病
單純疱疹
尖型濕疣(菜花)
B型肝炎
C型肝炎
預防性病有哪些方法?
答:
改變性行為習慣
降低性接觸的傳染率:保險套
早期診斷治療性病
(以上根據Harrison內科學聖經)
我只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是不是就不會得性病?
答:會減低得性病的機會,但還要看對方是否只和你發生性關係
當你與一人發生性關係,你也與對方過去十年內所有過的性伴侶、以及他的性伴侶所有過的性伴侶都有了性關係,因為一旦當中有一人感染了性病,就有可能傳染給你。
(C. Everett Koop醫生 )
我的看法:不只十年啊!是一生
這一生跟越少人發生性行為,就越不會得性病
最好只跟一個
如果雙方都只跟對方發生性關係,會不會得性病?
答:最近人類乳突病毒疫苗研究顯示:不會得
(這是指以性交為主要傳染途徑的性病)
性行為若對方生殖器官外觀沒有異狀,是不是就不會得性病?
感染性病外觀看得出來嗎?
答:少部分外觀看得出來,大部分看不出來,甚至沒有症狀
可不可能同時感染兩種性病?
答:同時感染很常見
有沒有青少年感染愛滋病毒?
答:2006年為止感染愛滋病毒比例,10-19歲佔3%
口交會不會傳染性病?
答:會
口交也會傳染愛滋病
口交要使用保險套
各種行為傳染性病危險程度:
0分:不大危險
1分:有危險
2分:很危險
3分:非常危險
手淫自慰 0
避開生殖器的愛撫 0
沒有唾液交換的接吻 0
使用保險套進行性交、口交、肛交 1
使用性玩具時戴保險套 1
互相手淫 1
洗鴛鴦澡 1
未戴保險套口交,未射精 2
體外射精性交 2
有唾液交換的深吻 2
易有傷口或出血的性行為 3
愛撫手淫時有傷口 3
未採防護的性接觸 3
共用性玩具 3
月經來時未防護的性接觸 3
未戴保險套口交,有射精 3
虐待的性行為 3
(參考自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組網站,
http://www.tpech.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1bc8cf:496e&theme=/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layout=/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c)
藥廠調查報告
從2000~2008年間,女大學生有性經驗比率從18%上升至35%。
大學女生性行為男性伴侶戴保險套從61.1%下降至54.2%
做愛時多半會戴套比率從72%降至51%
這顯示性病預防教育不足
使用保險套的效果,何者為非?
1.保險套可以避孕
2.保險套可以預防性病
3.保險套會減低情趣
4.保險套可以讓男生更持久
5.保險套讓事後比較好清理
答:3,看情況,因有些人覺得更好
(保險套可以減低摩擦感,因此可更持久)
不好意思買保險套怎麼辦?
答:
聲東擊西法(買很多東西混進去)
不用找錢快閃法
找同性別的店員買
(參考自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組網站,
http://www.tpech.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1bbea3:1837&theme=/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layout=/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c)
保險套怎麼買?
答:便利商店、各縣市衛生所、保險套專賣店、保險套販賣機等
標準型最安全,加顏色或香味較易變質;有顆粒較易破裂
不用迷信廠牌,只要通過檢驗即可
保險套使用步驟
1.檢查有效期限,沿邊緣拆封
2.拆封後用指腹外推,再用指腹取出避免破裂
3.輕拉保險套頂端小袋,排出空氣
4.先套住龜頭,再往下直推到陰莖根部
5.頂端小袋若仍有空氣呈圓泡狀,輕拉幾下使其扁平即可
6.射精後用手握住陰莖根部,以陰莖及龜頭向下的姿勢,脫下保險套
保險套使用注意事項
1.從勃起就開始,直到射精後全程使用
2.不可重複使用
3.勿雙層使用,易破裂
4.如要使用潤滑液要使用水性的以免破裂
為何保險套須全程使用?
答:
性病方面:接觸即可能傳染
避孕方面:射精前會先分泌潤滑液,當中可能含有精子
每次都正確使用保險套,是不是就萬無一失?
答:正確全程使用保險套確實非常有效,但仍有1.5-3%的避孕失敗率。避免性病傳染的失敗率則更高。
性病的症狀,何者為非?
1.生殖器官潰瘍
2.生殖器官有突起
3.陰莖口流膿
4.陰道分泌物產生異狀
5.陰部搔癢疼痛
答:以上皆是
性病的影響,何者為非?
1.影響生活品質
2.影響性生活品質
3.影響胎兒
4.增加癌症的機會
答:以上皆是
愛滋病有哪些傳染途徑?
1.性行為:性交、口交、肛交
2.血液接觸:共用針頭、刮鬍刀、牙刷、穿耳洞、刺青、輸血
3.母子垂直傳染
共用馬桶、共餐、游泳、上課、上班、握手、擁抱、輕吻、蚊蟲叮咬不會傳染
人類乳突病毒
造成尖型濕疣(菜花)類疾病
和子宮頸癌相關
人類乳突病毒疫苗
針對常見四型病毒
可預防菜花及子宮頸癌
已感染病毒者無效
整個療程自費約一萬多
美國ACIP建議11-12歲女生接種,13-26歲仍可補接種
已有性經驗仍可接種,但效果較差
無法百分之百預防,因此仍要子宮頸抹片
以下各種疾病,哪些非性病?
1.愛滋病
2.淋病
3.梅毒
4.披衣菌
5.陰道炎
6.尿道炎
7.單純疱疹
8.尖型濕疣(菜花)
9.軟性下疳
10.陰蝨
11.疥瘡
12.B型肝炎
13.C型肝炎
14.陰道滴蟲
答:B型肝炎、C型肝炎仍然可能性交傳染,但非以此為主要途徑
基本上全部都可算是性病
以下哪些性傳染病不容易根治?
1.愛滋病
2.淋病
3.梅毒
4.披衣菌
5.陰道炎
6.尿道炎
7.單純疱疹
8.尖型濕疣(菜花)
9.軟性下疳
10.陰蝨
11.疥瘡
12.B型肝炎
13.C型肝炎
14.陰道滴蟲
答:不易根治的性傳染病:病毒類較不易根治
愛滋病
單純疱疹
尖型濕疣(菜花)
B型肝炎
C型肝炎
預防性病有哪些方法?
答:
改變性行為習慣
降低性接觸的傳染率:保險套
早期診斷治療性病
(以上根據Harrison內科學聖經)
我只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是不是就不會得性病?
答:會減低得性病的機會,但還要看對方是否只和你發生性關係
當你與一人發生性關係,你也與對方過去十年內所有過的性伴侶、以及他的性伴侶所有過的性伴侶都有了性關係,因為一旦當中有一人感染了性病,就有可能傳染給你。
(C. Everett Koop醫生 )
我的看法:不只十年啊!是一生
這一生跟越少人發生性行為,就越不會得性病
最好只跟一個
如果雙方都只跟對方發生性關係,會不會得性病?
答:最近人類乳突病毒疫苗研究顯示:不會得
(這是指以性交為主要傳染途徑的性病)
性行為若對方生殖器官外觀沒有異狀,是不是就不會得性病?
感染性病外觀看得出來嗎?
答:少部分外觀看得出來,大部分看不出來,甚至沒有症狀
可不可能同時感染兩種性病?
答:同時感染很常見
有沒有青少年感染愛滋病毒?
答:2006年為止感染愛滋病毒比例,10-19歲佔3%
口交會不會傳染性病?
答:會
口交也會傳染愛滋病
口交要使用保險套
各種行為傳染性病危險程度:
0分:不大危險
1分:有危險
2分:很危險
3分:非常危險
手淫自慰 0
避開生殖器的愛撫 0
沒有唾液交換的接吻 0
使用保險套進行性交、口交、肛交 1
使用性玩具時戴保險套 1
互相手淫 1
洗鴛鴦澡 1
未戴保險套口交,未射精 2
體外射精性交 2
有唾液交換的深吻 2
易有傷口或出血的性行為 3
愛撫手淫時有傷口 3
未採防護的性接觸 3
共用性玩具 3
月經來時未防護的性接觸 3
未戴保險套口交,有射精 3
虐待的性行為 3
(參考自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組網站,
http://www.tpech.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1bc8cf:496e&theme=/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layout=/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c)
藥廠調查報告
從2000~2008年間,女大學生有性經驗比率從18%上升至35%。
大學女生性行為男性伴侶戴保險套從61.1%下降至54.2%
做愛時多半會戴套比率從72%降至51%
這顯示性病預防教育不足
使用保險套的效果,何者為非?
1.保險套可以避孕
2.保險套可以預防性病
3.保險套會減低情趣
4.保險套可以讓男生更持久
5.保險套讓事後比較好清理
答:3,看情況,因有些人覺得更好
(保險套可以減低摩擦感,因此可更持久)
不好意思買保險套怎麼辦?
答:
聲東擊西法(買很多東西混進去)
不用找錢快閃法
找同性別的店員買
(參考自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組網站,
http://www.tpech.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1bbea3:1837&theme=/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layout=/3790000000/379140000I/379141400P/37914140008P/SP_msgc)
保險套怎麼買?
答:便利商店、各縣市衛生所、保險套專賣店、保險套販賣機等
標準型最安全,加顏色或香味較易變質;有顆粒較易破裂
不用迷信廠牌,只要通過檢驗即可
保險套使用步驟
1.檢查有效期限,沿邊緣拆封
2.拆封後用指腹外推,再用指腹取出避免破裂
3.輕拉保險套頂端小袋,排出空氣
4.先套住龜頭,再往下直推到陰莖根部
5.頂端小袋若仍有空氣呈圓泡狀,輕拉幾下使其扁平即可
6.射精後用手握住陰莖根部,以陰莖及龜頭向下的姿勢,脫下保險套
保險套使用注意事項
1.從勃起就開始,直到射精後全程使用
2.不可重複使用
3.勿雙層使用,易破裂
4.如要使用潤滑液要使用水性的以免破裂
為何保險套須全程使用?
答:
性病方面:接觸即可能傳染
避孕方面:射精前會先分泌潤滑液,當中可能含有精子
每次都正確使用保險套,是不是就萬無一失?
答:正確全程使用保險套確實非常有效,但仍有1.5-3%的避孕失敗率。避免性病傳染的失敗率則更高。
性病的症狀,何者為非?
1.生殖器官潰瘍
2.生殖器官有突起
3.陰莖口流膿
4.陰道分泌物產生異狀
5.陰部搔癢疼痛
答:以上皆是
性病的影響,何者為非?
1.影響生活品質
2.影響性生活品質
3.影響胎兒
4.增加癌症的機會
答:以上皆是
愛滋病有哪些傳染途徑?
1.性行為:性交、口交、肛交
2.血液接觸:共用針頭、刮鬍刀、牙刷、穿耳洞、刺青、輸血
3.母子垂直傳染
共用馬桶、共餐、游泳、上課、上班、握手、擁抱、輕吻、蚊蟲叮咬不會傳染
人類乳突病毒
造成尖型濕疣(菜花)類疾病
和子宮頸癌相關
人類乳突病毒疫苗
針對常見四型病毒
可預防菜花及子宮頸癌
已感染病毒者無效
整個療程自費約一萬多
美國ACIP建議11-12歲女生接種,13-26歲仍可補接種
已有性經驗仍可接種,但效果較差
無法百分之百預防,因此仍要子宮頸抹片
2009年1月28日 星期三
從哥林多前書看婦女蒙頭與講道
王道仁
壹、 前言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及十四章三十三到三十五節是哥林多前書裡面討論婦女蒙頭與講道的兩段很重要的經文。現在是注重兩性平權的社會,如何透過聖經去了解上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心意,特別是婦女蒙頭與講道上,是非常重要。求聖靈教導我們。
貳、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分析
這段經文最開始的地方聲明:基督是每個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接著作者表達男人女人不同:男人蒙頭為羞恥,女人不蒙頭為羞恥。在林前11:6則說明女人不蒙頭為羞恥的原因:因不蒙頭就如剪短頭髮或剃光頭一樣羞恥。接著作者說明男女不同的原因:因男人為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後面進一步闡述為何如此:因為女人出自男人,且女人為男人造,這裡是根據創世記女人的創造是出自男人的肋骨。在林前11:10作者做了一個小結論,就是因以上的論述,女人應該為了天使在頭上有權柄,意思就是要蒙頭。新標點和合本的翻譯在這裡是「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 新標點和合本)但原文並無「服」權柄及「記號」。1作者寫到這裡可能覺得會造成女人地位低於男人的誤解,於是補充說明在主裡男女互相需要,且雖然女人出自男人,同樣地男人也通過女人生出,而萬有都出自上帝。接著作者呼籲讀者自己反省女人不蒙頭是否合宜,且指出男人長頭髮為羞恥,但女人長頭髮為榮耀,因此女人蒙頭正如長髮一樣,是合宜的。作者最後指出教會並無此習慣,不用爭辯。
參、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分析
這段經文夾在談屬靈恩賜的段落當中,前面說明講靈語要翻出來,講道要輪流講,因為「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這裡的安靜和林前14:34的不同,是用eivrh,nhj。接著作者講到女人們在教會要像在聖徒的教會中,要安靜(siga,twsan)不准講話,要順服如律法所說。女人們要學的話應該在家裡問丈夫,因女人在教會講話是羞辱。後面作者接著說上帝的靈不單臨到少數人,因此要追求講道,也不要禁止說靈語。
肆、 討論
這些經文在今日社會文化下,會引起很多疑問,以下分別來討論:
一、 女人可否在教會中講話
在林前14:34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但若這裡意思若是指任何話都不能講,則明顯與林前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矛盾,因這裡強調女人講道要蒙頭,意指女人可以講道。因此我認為這裡是特殊情境下的限制,根據上下文來看,可能當時女性沒機會受教育,在會中發問會干擾聚會進行,特別是大家正在輪流講道時。因此並非一個普遍的原則。以目前台灣大部分教會進行的方式,講道期間鮮少有男女信徒發言,也是為了避免干擾講道。
張永信整理許多人對這段經文的評論,當中Bruce及Moffatt的看法和我的類似。2另外Hurley認為林前14:29談到聽講道的人要慎思明辨,而保羅擔心低教育水平的婦女評論講道會干擾聚會,因此才有這個禁令。3Kistemaker則認為若婦女評估丈夫講道,會影響家庭角色,因此在聚會中應順服表示對丈夫的尊重。4而Fiorenza也認為這段經文是談已婚的婦女,未婚的婦女則可以禱告與講道。5Kistemaker及Fiorenza的看法可能是將這段經文中的gunai/kej及gunaiki..翻譯成太太們及太太,但我認為上帝也揀選拉比多的妻底波拉作先知講道(士4:4),因此不認同這個看法。Martin認為這裡的發言指說靈語而非講道,因林前十四章使用lale,w多半指說靈語。6但林前14:3、14:6、14:19、14:29使用lale,w則指講道或其他,並非單指說靈語,因此我不認同這個看法。Ibid、Flanagan、Snyder、Odell-Scott則認為這段經文是保羅引用哥林多人的講法,但在林前14:36反駁說:「上帝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雖然張永信不大贊同這個解釋,7但這也不失為一種可能。另外Bassler、Schweizer、Scrogg、Fee、Allison、Harrisville、Murphy-O’Connor等人則以各種理由認為這段經文並非保羅所寫,8但我贊同張永信的看法,既然這段經文都已包含在聖經中,不管是否為保羅所寫,仍然為聖經。
梁家麟指出林前14:34講到「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此認為這是一個普遍性原則而非特殊情境下的禁令,9但我認為聖徒的眾教會不見得代表歷代的教會,可能作者只是想提出許多當代的教會作類比,未必有將禁令普世化或絕對化的傾向。梁家麟更認為不准婦女「說話」按上下文來看,應該指說靈語或講道,並非指發問,10但我認為最直接的上下文就有談到學習以及問丈夫,因此應該還是指發問。梁家麟亦接受說話可指對先知講道的評論,11這點上我認同他的看法。
巴克萊認為當時文化上,女人地位是非常低落的,且認為沉默是婦女的美德,保羅對婦女的想法本來就無法超越那個時代的概念,因此擔心婦女任意講話會變成放任不節制,所以才有此禁令,並非適用普世教會。12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中認為保羅可能擔心婦女講話會引起許多誤會,且同段經文不僅說女人要安靜,在林前14:28及林前14:30亦談到男人也有要安靜的時刻,13Sampley的註釋亦有提到這點。14
總結來說,我認為這段經文是有其特殊情境,在這裡強調的重點是不可影響聚會進行,對男女都一樣。
二、 女人禱告或講道是否要蒙頭
在林前11:3-16談到女人蒙頭的議題,當中強調男女的分別:男人不蒙頭因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男人蒙頭會影響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引起羞恥。但按照這個邏輯,為何女人蒙頭不會影響男人的榮耀而導致羞恥呢?是因上帝的榮耀應該彰顯,而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嗎?但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卻不叫男人蒙頭,豈不是有點矛盾?而為何女人蒙頭則反而是女人的榮耀?(林前11:15)以此來看,男人是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雖有創世記的支持為普遍性真理,但如何適宜地在文化底下榮耀上帝,卻可能是各時代有別。從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及林前11:13-14「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來看,也支持這個看法。
在林前11: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段經文的涵義為何呢?這段的原文直譯為「為了這個,女人應該為了天使有權柄在頭上」。天使avgge,louj的意思可以指使者,但在林前當中都是指天使,15因此這裡最好也是按天使去理解。但為何談到為了天使呢?從林前6:3「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來看或許是指要審判天使,因此要表明權柄。從林前4:9「我想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來看或許是指天使會觀看基督徒的行為,所以要注意。這裡是否指天使會在意上帝的榮耀?或是我們需要注意天使的文化和理解?還是天使只是會注意我們是否在我們的文化底下注意上帝的榮耀?我認為這裡真實的涵義不明,或許在那個時代很清楚,但在這個時代已經不確定,因此僅能推測。但幸好上下文連貫下來語意都很清楚,不會影響這整段的理解。另外權柄的部分,是指服權柄,還是擁有權柄?按服權柄的理解,若蒙頭表示服從權柄,而女人要服從男人的權柄,因此要蒙頭。但基督是男人的頭(林前11:3),男人要服從基督,為何不用蒙頭呢?以原文直接的翻譯來看,「服」也是引申翻譯出來的,並非原來就有。因此這裡可能翻成「應當在頭上有權柄」或「應當在頭上有權柄的記號」較為合適。這裡可能是指女人禱告或講道,應以蒙頭作為合乎榮耀的妝飾,表示女人有此權柄。當時女人禱告或講道很可能震撼社會,不蒙頭可能更為震撼且會帶來羞辱,因此作者要求女人蒙頭,一方面避免羞辱,另一方面表達女人的權柄。
Sampley整理學者對「蒙頭」的解釋,有人認為是一種頭巾(shawl),或是指長髮,或是指特殊的髮型(demure hairstyle)。16我認為指長頭髮的解釋較不通,因為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若長頭髮就是指蒙頭,那這節的意思就不清楚。特殊的髮型若是拿來遮蓋頭,也為可能的一種解釋。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認為蒙頭是一種表示順服的記號,作者引用創24:65利百加第一次遇到以撒的時候趕緊蒙面來支持此論點,17但我認為那段經文中並無表示蒙面為表示順服,亦可能是因還未結婚所以要蒙面。
張永信整理學者們對「服權柄」的看法,當中Kistemaker認為權柄指順服,但張永信認為這違反此字一貫的用法。18Ramsay認為女人蒙頭就會得到社會尊敬,就有權柄去禱告講道,19這個看法和我的類似,是將「權柄」解釋成「權柄的記號」。Bilezikian認為蒙頭是當時女性的記號,女人蒙頭以後就會有權柄去反映男性的榮耀。20Padgett則認為這裡指女人可以有權柄去決定蒙頭與否,即對頭擁有權柄,張永信認同這個看法。21我認為這可能為解釋之一,但較難理解保羅利用林前11:7-10的層層論述後,最後的結論和上下文相反,變成不一定要蒙頭。
張永信另外整理許多人對天使的解釋,當中特土良認為天使如創6:1-4會對女人產生性慾,因此要蒙頭,張永信覺得這個解釋缺乏根據。22Padgett認為天使應翻成使者,怕冒犯其他教會來的使者。張永信的看法和我相同,即此字在本卷書均指天使,因此不認同這個解釋。23Fee認為這句話可能是保羅引用哥林多教會的話,即他們以為自己如同天使,有權決定如何裝扮自己的頭,但保羅加以反對。24我認為這樣解釋起來,和上下文語意連貫不起來。Robertson認為天使敬拜上帝也會掩面,因此女人也應如此,25但我覺得這無法解釋男人為何不用如此。張永信另外提出幾種解釋:信徒有權審判天使,因此更有權決定是否蒙頭;天使為服役的靈,因此女性應向天使看齊,甘心用權柄蓋頭以表示對上帝的順服;伊甸園的基路伯天使守護著園子的入口,負擔維持創造秩序的責任,因此女人為著基路伯天使,不應混亂秩序,應該善用權柄去蒙頭。26張永信最後結論認為這段語意沒辦法很明確,許多涵義都有可能。27
布魯姆伯格認為女人不蒙頭或不按理用特殊髮型,在當時文化處境下可能被認為是未婚、通姦、異教徒、瘋狂預言者、淫婦、女同性戀等等,而男人蒙頭或使用此特殊髮型則會被認為是同性戀者、異教徒或詭辯者。因此這段經文是強調忠誠:男人表現得像異教徒或同性戀者,便是不尊重上帝;女人表現得像淫婦或女同性戀者,則是不尊重丈夫。28布魯姆伯格對「服權柄」的經文則認為evxousi,a e;cein evpi.在聖經各段均指「對…有支配權」,因此這裡意思是有權柄在頭,意思是要管好頭,亦即蒙頭。29這個看法和張永信比較起來,我較能接受。布魯姆伯格也指出林前11:14的本性不是指上帝創造的天性,而是指長久養成而成的本性。30
梁家麟認為女人蒙頭是因為男人直接反映上帝的榮耀,而女人是間接反映,中間隔著男人,因此女人應該蒙頭,表示自己除了順服上帝還有其他中介的權威要順服,亦即男人。31但我認為女人用蒙頭表示順服中介權威,若不用文化處境去看,也很難理解,因這樣是高舉男人而非高舉上帝。梁家麟對天使的解釋,則是引用林前4:9,認為基督徒所作要給天使觀看,並指出天使亦指上帝的同在。32
整體而言,我認為這段聖經需要用當時文化處境去理解,而以我們目前文化處境,女人短髮不再是羞辱,男人長髮也被接受,因此不須照樣遵守。需要遵守的則是讓上帝得榮耀,在禱告、講道的時候有合宜的穿著打扮。這合宜的穿著打扮,更可參考林前9: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認同參與的人來穿著。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三、 結論
在反覆思考研讀經文當中,我深深覺得自己的有限,因為自己的文化背景仍然深深地影響我對經文的解讀。我們只能求聖靈幫助,讓我們不斷被上帝調整,更深更正確地認識上帝和他的心意。本來我還希望能從這兩段經文探討男女地位以及順服的問題,但限於篇幅和時間,決定割愛,看以後是否有機會再來整理。
註腳
1 dia. tou/to ovfei,lei h` gunh. evxousi,an e;cein evpi. th/j kefalh/j dia. tou.j avgge,loujÅ
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409。
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
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411。
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1-412。
9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419-420。
10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0-421。
1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1。
12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173-174。
13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1070.
14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970.
15 林前4:9, 6:3, 11:10, 13:1。
16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928.
17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1065.
1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19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20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1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316。
2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317。
28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224-226。
29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6。
30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7。
3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5-306。
32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9。
參考書目
巴克萊(Barclay, William)。《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Blomberg, Craig L.)。《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
Guthrie, D.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Sampley, J. Paul.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Pages 771-1003 in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壹、 前言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及十四章三十三到三十五節是哥林多前書裡面討論婦女蒙頭與講道的兩段很重要的經文。現在是注重兩性平權的社會,如何透過聖經去了解上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心意,特別是婦女蒙頭與講道上,是非常重要。求聖靈教導我們。
貳、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分析
這段經文最開始的地方聲明:基督是每個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接著作者表達男人女人不同:男人蒙頭為羞恥,女人不蒙頭為羞恥。在林前11:6則說明女人不蒙頭為羞恥的原因:因不蒙頭就如剪短頭髮或剃光頭一樣羞恥。接著作者說明男女不同的原因:因男人為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後面進一步闡述為何如此:因為女人出自男人,且女人為男人造,這裡是根據創世記女人的創造是出自男人的肋骨。在林前11:10作者做了一個小結論,就是因以上的論述,女人應該為了天使在頭上有權柄,意思就是要蒙頭。新標點和合本的翻譯在這裡是「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 新標點和合本)但原文並無「服」權柄及「記號」。1作者寫到這裡可能覺得會造成女人地位低於男人的誤解,於是補充說明在主裡男女互相需要,且雖然女人出自男人,同樣地男人也通過女人生出,而萬有都出自上帝。接著作者呼籲讀者自己反省女人不蒙頭是否合宜,且指出男人長頭髮為羞恥,但女人長頭髮為榮耀,因此女人蒙頭正如長髮一樣,是合宜的。作者最後指出教會並無此習慣,不用爭辯。
參、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分析
這段經文夾在談屬靈恩賜的段落當中,前面說明講靈語要翻出來,講道要輪流講,因為「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這裡的安靜和林前14:34的不同,是用eivrh,nhj。接著作者講到女人們在教會要像在聖徒的教會中,要安靜(siga,twsan)不准講話,要順服如律法所說。女人們要學的話應該在家裡問丈夫,因女人在教會講話是羞辱。後面作者接著說上帝的靈不單臨到少數人,因此要追求講道,也不要禁止說靈語。
肆、 討論
這些經文在今日社會文化下,會引起很多疑問,以下分別來討論:
一、 女人可否在教會中講話
在林前14:34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但若這裡意思若是指任何話都不能講,則明顯與林前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矛盾,因這裡強調女人講道要蒙頭,意指女人可以講道。因此我認為這裡是特殊情境下的限制,根據上下文來看,可能當時女性沒機會受教育,在會中發問會干擾聚會進行,特別是大家正在輪流講道時。因此並非一個普遍的原則。以目前台灣大部分教會進行的方式,講道期間鮮少有男女信徒發言,也是為了避免干擾講道。
張永信整理許多人對這段經文的評論,當中Bruce及Moffatt的看法和我的類似。2另外Hurley認為林前14:29談到聽講道的人要慎思明辨,而保羅擔心低教育水平的婦女評論講道會干擾聚會,因此才有這個禁令。3Kistemaker則認為若婦女評估丈夫講道,會影響家庭角色,因此在聚會中應順服表示對丈夫的尊重。4而Fiorenza也認為這段經文是談已婚的婦女,未婚的婦女則可以禱告與講道。5Kistemaker及Fiorenza的看法可能是將這段經文中的gunai/kej及gunaiki..翻譯成太太們及太太,但我認為上帝也揀選拉比多的妻底波拉作先知講道(士4:4),因此不認同這個看法。Martin認為這裡的發言指說靈語而非講道,因林前十四章使用lale,w多半指說靈語。6但林前14:3、14:6、14:19、14:29使用lale,w則指講道或其他,並非單指說靈語,因此我不認同這個看法。Ibid、Flanagan、Snyder、Odell-Scott則認為這段經文是保羅引用哥林多人的講法,但在林前14:36反駁說:「上帝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雖然張永信不大贊同這個解釋,7但這也不失為一種可能。另外Bassler、Schweizer、Scrogg、Fee、Allison、Harrisville、Murphy-O’Connor等人則以各種理由認為這段經文並非保羅所寫,8但我贊同張永信的看法,既然這段經文都已包含在聖經中,不管是否為保羅所寫,仍然為聖經。
梁家麟指出林前14:34講到「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此認為這是一個普遍性原則而非特殊情境下的禁令,9但我認為聖徒的眾教會不見得代表歷代的教會,可能作者只是想提出許多當代的教會作類比,未必有將禁令普世化或絕對化的傾向。梁家麟更認為不准婦女「說話」按上下文來看,應該指說靈語或講道,並非指發問,10但我認為最直接的上下文就有談到學習以及問丈夫,因此應該還是指發問。梁家麟亦接受說話可指對先知講道的評論,11這點上我認同他的看法。
巴克萊認為當時文化上,女人地位是非常低落的,且認為沉默是婦女的美德,保羅對婦女的想法本來就無法超越那個時代的概念,因此擔心婦女任意講話會變成放任不節制,所以才有此禁令,並非適用普世教會。12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中認為保羅可能擔心婦女講話會引起許多誤會,且同段經文不僅說女人要安靜,在林前14:28及林前14:30亦談到男人也有要安靜的時刻,13Sampley的註釋亦有提到這點。14
總結來說,我認為這段經文是有其特殊情境,在這裡強調的重點是不可影響聚會進行,對男女都一樣。
二、 女人禱告或講道是否要蒙頭
在林前11:3-16談到女人蒙頭的議題,當中強調男女的分別:男人不蒙頭因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男人蒙頭會影響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引起羞恥。但按照這個邏輯,為何女人蒙頭不會影響男人的榮耀而導致羞恥呢?是因上帝的榮耀應該彰顯,而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嗎?但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卻不叫男人蒙頭,豈不是有點矛盾?而為何女人蒙頭則反而是女人的榮耀?(林前11:15)以此來看,男人是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雖有創世記的支持為普遍性真理,但如何適宜地在文化底下榮耀上帝,卻可能是各時代有別。從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及林前11:13-14「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來看,也支持這個看法。
在林前11: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段經文的涵義為何呢?這段的原文直譯為「為了這個,女人應該為了天使有權柄在頭上」。天使avgge,louj的意思可以指使者,但在林前當中都是指天使,15因此這裡最好也是按天使去理解。但為何談到為了天使呢?從林前6:3「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來看或許是指要審判天使,因此要表明權柄。從林前4:9「我想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來看或許是指天使會觀看基督徒的行為,所以要注意。這裡是否指天使會在意上帝的榮耀?或是我們需要注意天使的文化和理解?還是天使只是會注意我們是否在我們的文化底下注意上帝的榮耀?我認為這裡真實的涵義不明,或許在那個時代很清楚,但在這個時代已經不確定,因此僅能推測。但幸好上下文連貫下來語意都很清楚,不會影響這整段的理解。另外權柄的部分,是指服權柄,還是擁有權柄?按服權柄的理解,若蒙頭表示服從權柄,而女人要服從男人的權柄,因此要蒙頭。但基督是男人的頭(林前11:3),男人要服從基督,為何不用蒙頭呢?以原文直接的翻譯來看,「服」也是引申翻譯出來的,並非原來就有。因此這裡可能翻成「應當在頭上有權柄」或「應當在頭上有權柄的記號」較為合適。這裡可能是指女人禱告或講道,應以蒙頭作為合乎榮耀的妝飾,表示女人有此權柄。當時女人禱告或講道很可能震撼社會,不蒙頭可能更為震撼且會帶來羞辱,因此作者要求女人蒙頭,一方面避免羞辱,另一方面表達女人的權柄。
Sampley整理學者對「蒙頭」的解釋,有人認為是一種頭巾(shawl),或是指長髮,或是指特殊的髮型(demure hairstyle)。16我認為指長頭髮的解釋較不通,因為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若長頭髮就是指蒙頭,那這節的意思就不清楚。特殊的髮型若是拿來遮蓋頭,也為可能的一種解釋。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認為蒙頭是一種表示順服的記號,作者引用創24:65利百加第一次遇到以撒的時候趕緊蒙面來支持此論點,17但我認為那段經文中並無表示蒙面為表示順服,亦可能是因還未結婚所以要蒙面。
張永信整理學者們對「服權柄」的看法,當中Kistemaker認為權柄指順服,但張永信認為這違反此字一貫的用法。18Ramsay認為女人蒙頭就會得到社會尊敬,就有權柄去禱告講道,19這個看法和我的類似,是將「權柄」解釋成「權柄的記號」。Bilezikian認為蒙頭是當時女性的記號,女人蒙頭以後就會有權柄去反映男性的榮耀。20Padgett則認為這裡指女人可以有權柄去決定蒙頭與否,即對頭擁有權柄,張永信認同這個看法。21我認為這可能為解釋之一,但較難理解保羅利用林前11:7-10的層層論述後,最後的結論和上下文相反,變成不一定要蒙頭。
張永信另外整理許多人對天使的解釋,當中特土良認為天使如創6:1-4會對女人產生性慾,因此要蒙頭,張永信覺得這個解釋缺乏根據。22Padgett認為天使應翻成使者,怕冒犯其他教會來的使者。張永信的看法和我相同,即此字在本卷書均指天使,因此不認同這個解釋。23Fee認為這句話可能是保羅引用哥林多教會的話,即他們以為自己如同天使,有權決定如何裝扮自己的頭,但保羅加以反對。24我認為這樣解釋起來,和上下文語意連貫不起來。Robertson認為天使敬拜上帝也會掩面,因此女人也應如此,25但我覺得這無法解釋男人為何不用如此。張永信另外提出幾種解釋:信徒有權審判天使,因此更有權決定是否蒙頭;天使為服役的靈,因此女性應向天使看齊,甘心用權柄蓋頭以表示對上帝的順服;伊甸園的基路伯天使守護著園子的入口,負擔維持創造秩序的責任,因此女人為著基路伯天使,不應混亂秩序,應該善用權柄去蒙頭。26張永信最後結論認為這段語意沒辦法很明確,許多涵義都有可能。27
布魯姆伯格認為女人不蒙頭或不按理用特殊髮型,在當時文化處境下可能被認為是未婚、通姦、異教徒、瘋狂預言者、淫婦、女同性戀等等,而男人蒙頭或使用此特殊髮型則會被認為是同性戀者、異教徒或詭辯者。因此這段經文是強調忠誠:男人表現得像異教徒或同性戀者,便是不尊重上帝;女人表現得像淫婦或女同性戀者,則是不尊重丈夫。28布魯姆伯格對「服權柄」的經文則認為evxousi,a e;cein evpi.在聖經各段均指「對…有支配權」,因此這裡意思是有權柄在頭,意思是要管好頭,亦即蒙頭。29這個看法和張永信比較起來,我較能接受。布魯姆伯格也指出林前11:14的本性不是指上帝創造的天性,而是指長久養成而成的本性。30
梁家麟認為女人蒙頭是因為男人直接反映上帝的榮耀,而女人是間接反映,中間隔著男人,因此女人應該蒙頭,表示自己除了順服上帝還有其他中介的權威要順服,亦即男人。31但我認為女人用蒙頭表示順服中介權威,若不用文化處境去看,也很難理解,因這樣是高舉男人而非高舉上帝。梁家麟對天使的解釋,則是引用林前4:9,認為基督徒所作要給天使觀看,並指出天使亦指上帝的同在。32
整體而言,我認為這段聖經需要用當時文化處境去理解,而以我們目前文化處境,女人短髮不再是羞辱,男人長髮也被接受,因此不須照樣遵守。需要遵守的則是讓上帝得榮耀,在禱告、講道的時候有合宜的穿著打扮。這合宜的穿著打扮,更可參考林前9: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認同參與的人來穿著。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三、 結論
在反覆思考研讀經文當中,我深深覺得自己的有限,因為自己的文化背景仍然深深地影響我對經文的解讀。我們只能求聖靈幫助,讓我們不斷被上帝調整,更深更正確地認識上帝和他的心意。本來我還希望能從這兩段經文探討男女地位以及順服的問題,但限於篇幅和時間,決定割愛,看以後是否有機會再來整理。
註腳
1 dia. tou/to ovfei,lei h` gunh. evxousi,an e;cein evpi. th/j kefalh/j dia. tou.j avgge,loujÅ
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409。
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
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411。
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1-412。
9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419-420。
10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0-421。
1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1。
12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173-174。
13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1070.
14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970.
15 林前4:9, 6:3, 11:10, 13:1。
16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928.
17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1065.
1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19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20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1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316。
2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317。
28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224-226。
29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6。
30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7。
3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5-306。
32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9。
參考書目
巴克萊(Barclay, William)。《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Blomberg, Craig L.)。《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
Guthrie, D.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Sampley, J. Paul.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Pages 771-1003 in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神學是什麼?
王道仁
我對神學的定義是:基督徒對信仰的認識與實踐。首先澄清我這裡的「神學」是指基督教的神學,因其他宗教包含進來範圍太廣,較難定義。第二、我認為做神學必須是基督徒:非基督徒並非不能思考基督教的問題,但我界定那是他們的哲學思考,並非追求對信仰的認識與實踐。第三、信仰是包含對上帝的認識、對人的認識、對世界的認識。對上帝與人的認識還包括人應該怎麼認識上帝、人應該怎麼生活等等。因為信仰涵義很廣,很難用一句話完全包涵進去,因此這裡選擇直接使用信仰兩個字。第四、神學除了認識以外,還包含實踐,要實踐才真正是自己的信仰。
其實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定義要反過來講:神學是我對信仰實踐的問題與對信仰的認識。因為我不是為了研究神學而研究神學,而是因為信仰實踐有問題才研究神學。在實際的信仰實踐中,遭遇到的難解疑問,才會讓我有興趣仔細研究。因此神學對我來說,和現實生活息息相關,一點都不會脫節,因為這些都是我的實際的信仰問題。
這裡讓人思考到:為何台灣的地方教會總覺神學院和地方教會脫節呢?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地方教會聖經立場較為保守,因此常和較開放的神學院立場格格不入。地方教會聖經場為何較為保守呢?因為台灣大環境是非基督教的,而慕道友信主的經過,不會有人用拆解聖經去引導慕道友信主,反而是運用許多理性論證去證實聖經權威與歷史,因此信徒很自然會接受聖經的權威與歷史。其實神學不是只有聖經拆解等等,但地方教會信徒的感受卻容易偏重這些。另外,神學院強調理性探討,但過去神學院傳統較忽視靈性養成,而地方教會信徒對靈性的重視反而更重於理性,這也造成落差。神學院本是為了訓練傳道人服務教會而設立,讓神學生接觸各種開放思想對傳道人的養成很重要,打好神學理性的基礎也非常重要,但神學生也不能輕忽靈性,在開放的神學下也應學習用合適的方法發揮,才不會造成有脫節的印象。
我對神學的定義是:基督徒對信仰的認識與實踐。首先澄清我這裡的「神學」是指基督教的神學,因其他宗教包含進來範圍太廣,較難定義。第二、我認為做神學必須是基督徒:非基督徒並非不能思考基督教的問題,但我界定那是他們的哲學思考,並非追求對信仰的認識與實踐。第三、信仰是包含對上帝的認識、對人的認識、對世界的認識。對上帝與人的認識還包括人應該怎麼認識上帝、人應該怎麼生活等等。因為信仰涵義很廣,很難用一句話完全包涵進去,因此這裡選擇直接使用信仰兩個字。第四、神學除了認識以外,還包含實踐,要實踐才真正是自己的信仰。
其實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定義要反過來講:神學是我對信仰實踐的問題與對信仰的認識。因為我不是為了研究神學而研究神學,而是因為信仰實踐有問題才研究神學。在實際的信仰實踐中,遭遇到的難解疑問,才會讓我有興趣仔細研究。因此神學對我來說,和現實生活息息相關,一點都不會脫節,因為這些都是我的實際的信仰問題。
這裡讓人思考到:為何台灣的地方教會總覺神學院和地方教會脫節呢?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地方教會聖經立場較為保守,因此常和較開放的神學院立場格格不入。地方教會聖經場為何較為保守呢?因為台灣大環境是非基督教的,而慕道友信主的經過,不會有人用拆解聖經去引導慕道友信主,反而是運用許多理性論證去證實聖經權威與歷史,因此信徒很自然會接受聖經的權威與歷史。其實神學不是只有聖經拆解等等,但地方教會信徒的感受卻容易偏重這些。另外,神學院強調理性探討,但過去神學院傳統較忽視靈性養成,而地方教會信徒對靈性的重視反而更重於理性,這也造成落差。神學院本是為了訓練傳道人服務教會而設立,讓神學生接觸各種開放思想對傳道人的養成很重要,打好神學理性的基礎也非常重要,但神學生也不能輕忽靈性,在開放的神學下也應學習用合適的方法發揮,才不會造成有脫節的印象。
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馬丁路德因信稱義對教會的啟發
王道仁
(1) 對基督徒個人:許多人覺得上帝是嚴厲的,人一直努力仍然達不到上帝的要求,以致在上帝面前一直無法有平安和安息。馬丁路德強調人被接納是因著信,不是因著行為,這對基督徒是莫大的釋放。即使接受因信稱義,人仍然可能擔心自己的信是否不夠,無法確信自己所行是否得上帝的接納,但馬丁路德指出,這是把信心看成行為之一,而非置於行為之上。對上帝存著確信,並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而是因為上帝的憐憫(路德選集上p33)。信心軟弱的人,馬丁路德也提出安慰,因彼得也曾信心軟弱,此時更不應放棄,而是應當感謝上帝的提醒,並慢慢加強信心(路德選集上p54)。人如果一直看自己的信心是否足夠,其實就偏離了信的本意,因為信靠上帝應該是靠上帝,而不是靠自己。馬丁路德的論述非常棒,對體驗上帝的愛、接納與赦免,非常有幫助。不過我所讀的可能還不夠,沒有看到馬丁路德討論雅各書的部分。雅各書的部分若能詳細論述說明,因信稱義會更加穩固。
(2) 對教會團體:教會的教導,例如主日講道或主日學,有時只討論到基督徒的應該做什麼,忘了提供動力。馬丁路德講因信稱義,提醒今日教會除了提供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之外,也要強調這些應該做的事不是換取上帝接納的辦法,而是藉著信體驗上帝的恩典以後去做。現在教導靈修時常講應用,強調這段經文應用在今日,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馬丁路德講的因信稱義同樣提醒我們,除了在經文中看到自己該做的事情之外,更重要是要認識主、信靠主、經歷主的接納與力量。
(1) 對基督徒個人:許多人覺得上帝是嚴厲的,人一直努力仍然達不到上帝的要求,以致在上帝面前一直無法有平安和安息。馬丁路德強調人被接納是因著信,不是因著行為,這對基督徒是莫大的釋放。即使接受因信稱義,人仍然可能擔心自己的信是否不夠,無法確信自己所行是否得上帝的接納,但馬丁路德指出,這是把信心看成行為之一,而非置於行為之上。對上帝存著確信,並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而是因為上帝的憐憫(路德選集上p33)。信心軟弱的人,馬丁路德也提出安慰,因彼得也曾信心軟弱,此時更不應放棄,而是應當感謝上帝的提醒,並慢慢加強信心(路德選集上p54)。人如果一直看自己的信心是否足夠,其實就偏離了信的本意,因為信靠上帝應該是靠上帝,而不是靠自己。馬丁路德的論述非常棒,對體驗上帝的愛、接納與赦免,非常有幫助。不過我所讀的可能還不夠,沒有看到馬丁路德討論雅各書的部分。雅各書的部分若能詳細論述說明,因信稱義會更加穩固。
(2) 對教會團體:教會的教導,例如主日講道或主日學,有時只討論到基督徒的應該做什麼,忘了提供動力。馬丁路德講因信稱義,提醒今日教會除了提供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之外,也要強調這些應該做的事不是換取上帝接納的辦法,而是藉著信體驗上帝的恩典以後去做。現在教導靈修時常講應用,強調這段經文應用在今日,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馬丁路德講的因信稱義同樣提醒我們,除了在經文中看到自己該做的事情之外,更重要是要認識主、信靠主、經歷主的接納與力量。
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
「懺悔錄」讀後感
王道仁
(1) 上帝的時間:奧古斯丁深入探討上帝超越時間,因他是時間的創造者。既然上帝創造時間,創造時間之前就沒有一分一秒逝去。且上帝也不在時間之中超越時間,否則就沒有超越時間了。他認為上帝是在永為現在的永恆中超越一切過去與將來(懺悔錄11.13)。這些是非常有趣的論述,不過我認為有些只是臆測。聖經啟示我們上帝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3:8),是「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賽44:6)「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雖然如此,聖經也沒有講清楚上帝怎麼看時間,是否有上帝的時間與人的時間,或上帝改變心意是在時間內或時間外改變心意。這些部分我覺得人可以有很多想像的空間,但也無法驗證。因此我的看法是保持緘默,不做推測。
(2) 新約是否被竄改:奧古斯丁述說摩尼教徒認為新約已被竄改,為了將猶太律法納入基督教教義。但摩尼教徒也拿不出未經竄改的新約來做佐證,因此不足採信(懺悔錄5.11)。常有佛教徒聲稱聖經贊同輪迴,只是聖經被竄改以後就刪去了輪迴,但佛教徒一樣拿不出根據。許多聖經學者認定聖經各卷書經過編輯,但各家對編輯的藍本看法也不一,除了從經文猜測之外,也拿不出實際的根據。我認為經文就是最好的根據,聖經經文當然可能經過編輯、修訂,但要推測出原有的藍本,臆測成分過大,證據根本不如原有經文。我贊同奧古斯丁的看法,就是若要聲稱聖經有輪迴,或有JEDP底本,如果拿得出有輪迴的聖經版本,或JEDP分開的聖經版本,才值得討論。這不表示我否定聖經經文有JEDP的可能性,只是沒有實際根據之前,誰知道是JEDP還是J1J2EDPLNS還是其他?既然無法確定,專注討論那些就容易失去焦點。不過以上只是我個人立場。
(1) 上帝的時間:奧古斯丁深入探討上帝超越時間,因他是時間的創造者。既然上帝創造時間,創造時間之前就沒有一分一秒逝去。且上帝也不在時間之中超越時間,否則就沒有超越時間了。他認為上帝是在永為現在的永恆中超越一切過去與將來(懺悔錄11.13)。這些是非常有趣的論述,不過我認為有些只是臆測。聖經啟示我們上帝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3:8),是「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賽44:6)「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雖然如此,聖經也沒有講清楚上帝怎麼看時間,是否有上帝的時間與人的時間,或上帝改變心意是在時間內或時間外改變心意。這些部分我覺得人可以有很多想像的空間,但也無法驗證。因此我的看法是保持緘默,不做推測。
(2) 新約是否被竄改:奧古斯丁述說摩尼教徒認為新約已被竄改,為了將猶太律法納入基督教教義。但摩尼教徒也拿不出未經竄改的新約來做佐證,因此不足採信(懺悔錄5.11)。常有佛教徒聲稱聖經贊同輪迴,只是聖經被竄改以後就刪去了輪迴,但佛教徒一樣拿不出根據。許多聖經學者認定聖經各卷書經過編輯,但各家對編輯的藍本看法也不一,除了從經文猜測之外,也拿不出實際的根據。我認為經文就是最好的根據,聖經經文當然可能經過編輯、修訂,但要推測出原有的藍本,臆測成分過大,證據根本不如原有經文。我贊同奧古斯丁的看法,就是若要聲稱聖經有輪迴,或有JEDP底本,如果拿得出有輪迴的聖經版本,或JEDP分開的聖經版本,才值得討論。這不表示我否定聖經經文有JEDP的可能性,只是沒有實際根據之前,誰知道是JEDP還是J1J2EDPLNS還是其他?既然無法確定,專注討論那些就容易失去焦點。不過以上只是我個人立場。
我的神學反省
王道仁
壹、 我的信仰歷程與反省
我從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從小也在教會主日學,成長環境的文化深受基督教影響。據母親描述小時後曾在一次空中英語教室的青年音樂晚會決定接受耶穌,後來就接受了教會的幼兒洗禮。
我國小高年級的時候因自己太過驕傲並愛表現,人際關係非常不好,受到全班的排擠。這段期間非常痛苦,多次想要輕生,但感謝主的看顧我並未付諸執行。後來國中轉換環境以後人際關係才漸漸改善,而這段經驗讓我之後特別願意關懷人際關係不好的人。
小六的時候,我非常不喜歡主日學,因為認為主日學都在講重複的故事,也認為合班很幼稚,因此從小六下開始改去參加少年團契。我在少年團契得到了大家的包容和接納,就開始非常認真地參與。在團契推展靈修讀經下,我開始建立自己和上帝真實的關係。在一次的聚會中,我也決定將自己獻上給上帝使用。當時講員的邀請不是針對作傳道人,但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預備自己成為傳道人。
在台灣教育環境的影響下,我很注重理性與科學,也開始產生很多疑問。於是在國三的時候參加教會募道班,跟老師辯論每個問題。後來終於覺得問題都辯論完了,也有令人滿意的答覆,就在那年接受了堅信禮。這段經驗讓我對同樣對基督教有很多理性疑問的人,特別願意耐心討論。
堅信禮以後,我又遇到了很多沒有想過的疑問。我希望對自己誠實,因此每次遇到新疑問都讓我要解決才能繼續信下去。但這也讓自己很困擾,因為不能有時信有時不信地過生活:不能在信的時候做一個決定,在懷疑的時候又反悔。後來在一次思索的過程中,我意識到人的有限:人沒辦法在短暫的一生想完無限多的疑問並體驗過所有的宗教,才下決定。就像結婚,人只能憑著有限的時間和理性,去做一個最好的決定。我認為自己已經思考夠了,未來即使會遇到新的疑問,我也相信一樣會被解決,因此就決定信仰不再被任意動搖。
高中時期我對信仰非常認真,很希望能按照聖經的標準過生活。但在自己完美主義個性影響下,讓我誤解了聖經的要求。聖經的要求很高,我就嚴格要求自己,逼自己去完成。甚至因為聖經上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新標點和合本)因此我在路上看到垃圾就會開始掙扎要不要去撿起來。像這樣想靠自己的力量達到上帝標準的時候,不但不能達到標準,反而讓我活在上帝面前很有壓力,覺得受上帝傷害,破壞我跟上帝的關係。
「神的使者」讀後感
王道仁
壹、 摘要
本書作者維瑟爾為猶太人,他從聖經及米大示重塑幾位重要的人物,並把他們的故事視為現代的故事、自己的故事。[1] 他所談到的人物如下:
一、 亞當──創世的奧秘
亞當是一個完美人類的形象,[2] 但夏娃被蛇引誘以後,也引誘亞當犯罪吃禁果。 [3]亞當犯罪以後雖然被逐出伊甸園、被上帝打敗,卻沒有自暴自棄,而是在凡間經營新的未來。今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亞當,繼承亞當能夠重新開始的勇氣。[4]
二、 該隱與亞伯──首宗兄弟相殘事件
作者反覆討論該隱殺亞伯的動機,認為他殺亞伯可能是為了反抗上帝、反抗上帝創造的生命與世界。[5] 亞伯的錯在於忽視了該隱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6] 而該隱的錯則在於無論理由多麼正當,殺弟弟的行為依舊是犯罪。 [7]
壹、 摘要
本書作者維瑟爾為猶太人,他從聖經及米大示重塑幾位重要的人物,並把他們的故事視為現代的故事、自己的故事。[1] 他所談到的人物如下:
一、 亞當──創世的奧秘
亞當是一個完美人類的形象,[2] 但夏娃被蛇引誘以後,也引誘亞當犯罪吃禁果。 [3]亞當犯罪以後雖然被逐出伊甸園、被上帝打敗,卻沒有自暴自棄,而是在凡間經營新的未來。今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亞當,繼承亞當能夠重新開始的勇氣。[4]
二、 該隱與亞伯──首宗兄弟相殘事件
作者反覆討論該隱殺亞伯的動機,認為他殺亞伯可能是為了反抗上帝、反抗上帝創造的生命與世界。[5] 亞伯的錯在於忽視了該隱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6] 而該隱的錯則在於無論理由多麼正當,殺弟弟的行為依舊是犯罪。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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