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 星期三

從哥林多前書看婦女蒙頭與講道

王道仁

壹、 前言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及十四章三十三到三十五節是哥林多前書裡面討論婦女蒙頭與講道的兩段很重要的經文。現在是注重兩性平權的社會,如何透過聖經去了解上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心意,特別是婦女蒙頭與講道上,是非常重要。求聖靈教導我們。

貳、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至十六節分析

這段經文最開始的地方聲明:基督是每個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接著作者表達男人女人不同:男人蒙頭為羞恥,女人不蒙頭為羞恥。在林前11:6則說明女人不蒙頭為羞恥的原因:因不蒙頭就如剪短頭髮或剃光頭一樣羞恥。接著作者說明男女不同的原因:因男人為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後面進一步闡述為何如此:因為女人出自男人,且女人為男人造,這裡是根據創世記女人的創造是出自男人的肋骨。在林前11:10作者做了一個小結論,就是因以上的論述,女人應該為了天使在頭上有權柄,意思就是要蒙頭。新標點和合本的翻譯在這裡是「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 新標點和合本)但原文並無「服」權柄及「記號」。1作者寫到這裡可能覺得會造成女人地位低於男人的誤解,於是補充說明在主裡男女互相需要,且雖然女人出自男人,同樣地男人也通過女人生出,而萬有都出自上帝。接著作者呼籲讀者自己反省女人不蒙頭是否合宜,且指出男人長頭髮為羞恥,但女人長頭髮為榮耀,因此女人蒙頭正如長髮一樣,是合宜的。作者最後指出教會並無此習慣,不用爭辯。

參、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分析

這段經文夾在談屬靈恩賜的段落當中,前面說明講靈語要翻出來,講道要輪流講,因為「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這裡的安靜和林前14:34的不同,是用eivrh,nhj。接著作者講到女人們在教會要像在聖徒的教會中,要安靜(siga,twsan)不准講話,要順服如律法所說。女人們要學的話應該在家裡問丈夫,因女人在教會講話是羞辱。後面作者接著說上帝的靈不單臨到少數人,因此要追求講道,也不要禁止說靈語。

肆、 討論

這些經文在今日社會文化下,會引起很多疑問,以下分別來討論:

一、 女人可否在教會中講話

在林前14:34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但若這裡意思若是指任何話都不能講,則明顯與林前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矛盾,因這裡強調女人講道要蒙頭,意指女人可以講道。因此我認為這裡是特殊情境下的限制,根據上下文來看,可能當時女性沒機會受教育,在會中發問會干擾聚會進行,特別是大家正在輪流講道時。因此並非一個普遍的原則。以目前台灣大部分教會進行的方式,講道期間鮮少有男女信徒發言,也是為了避免干擾講道。

張永信整理許多人對這段經文的評論,當中Bruce及Moffatt的看法和我的類似。2另外Hurley認為林前14:29談到聽講道的人要慎思明辨,而保羅擔心低教育水平的婦女評論講道會干擾聚會,因此才有這個禁令。3Kistemaker則認為若婦女評估丈夫講道,會影響家庭角色,因此在聚會中應順服表示對丈夫的尊重。4而Fiorenza也認為這段經文是談已婚的婦女,未婚的婦女則可以禱告與講道。5Kistemaker及Fiorenza的看法可能是將這段經文中的gunai/kej及gunaiki..翻譯成太太們及太太,但我認為上帝也揀選拉比多的妻底波拉作先知講道(士4:4),因此不認同這個看法。Martin認為這裡的發言指說靈語而非講道,因林前十四章使用lale,w多半指說靈語。6但林前14:3、14:6、14:19、14:29使用lale,w則指講道或其他,並非單指說靈語,因此我不認同這個看法。Ibid、Flanagan、Snyder、Odell-Scott則認為這段經文是保羅引用哥林多人的講法,但在林前14:36反駁說:「上帝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雖然張永信不大贊同這個解釋,7但這也不失為一種可能。另外Bassler、Schweizer、Scrogg、Fee、Allison、Harrisville、Murphy-O’Connor等人則以各種理由認為這段經文並非保羅所寫,8但我贊同張永信的看法,既然這段經文都已包含在聖經中,不管是否為保羅所寫,仍然為聖經。

梁家麟指出林前14:34講到「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此認為這是一個普遍性原則而非特殊情境下的禁令,9但我認為聖徒的眾教會不見得代表歷代的教會,可能作者只是想提出許多當代的教會作類比,未必有將禁令普世化或絕對化的傾向。梁家麟更認為不准婦女「說話」按上下文來看,應該指說靈語或講道,並非指發問,10但我認為最直接的上下文就有談到學習以及問丈夫,因此應該還是指發問。梁家麟亦接受說話可指對先知講道的評論,11這點上我認同他的看法。

巴克萊認為當時文化上,女人地位是非常低落的,且認為沉默是婦女的美德,保羅對婦女的想法本來就無法超越那個時代的概念,因此擔心婦女任意講話會變成放任不節制,所以才有此禁令,並非適用普世教會。12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中認為保羅可能擔心婦女講話會引起許多誤會,且同段經文不僅說女人要安靜,在林前14:28及林前14:30亦談到男人也有要安靜的時刻,13Sampley的註釋亦有提到這點。14

總結來說,我認為這段經文是有其特殊情境,在這裡強調的重點是不可影響聚會進行,對男女都一樣。

二、 女人禱告或講道是否要蒙頭

在林前11:3-16談到女人蒙頭的議題,當中強調男女的分別:男人不蒙頭因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男人蒙頭會影響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引起羞恥。但按照這個邏輯,為何女人蒙頭不會影響男人的榮耀而導致羞恥呢?是因上帝的榮耀應該彰顯,而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嗎?但男人的榮耀應該隱藏,卻不叫男人蒙頭,豈不是有點矛盾?而為何女人蒙頭則反而是女人的榮耀?(林前11:15)以此來看,男人是上帝的形象與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雖有創世記的支持為普遍性真理,但如何適宜地在文化底下榮耀上帝,卻可能是各時代有別。從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及林前11:13-14「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來看,也支持這個看法。

在林前11: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段經文的涵義為何呢?這段的原文直譯為「為了這個,女人應該為了天使有權柄在頭上」。天使avgge,louj的意思可以指使者,但在林前當中都是指天使,15因此這裡最好也是按天使去理解。但為何談到為了天使呢?從林前6:3「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來看或許是指要審判天使,因此要表明權柄。從林前4:9「我想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來看或許是指天使會觀看基督徒的行為,所以要注意。這裡是否指天使會在意上帝的榮耀?或是我們需要注意天使的文化和理解?還是天使只是會注意我們是否在我們的文化底下注意上帝的榮耀?我認為這裡真實的涵義不明,或許在那個時代很清楚,但在這個時代已經不確定,因此僅能推測。但幸好上下文連貫下來語意都很清楚,不會影響這整段的理解。另外權柄的部分,是指服權柄,還是擁有權柄?按服權柄的理解,若蒙頭表示服從權柄,而女人要服從男人的權柄,因此要蒙頭。但基督是男人的頭(林前11:3),男人要服從基督,為何不用蒙頭呢?以原文直接的翻譯來看,「服」也是引申翻譯出來的,並非原來就有。因此這裡可能翻成「應當在頭上有權柄」或「應當在頭上有權柄的記號」較為合適。這裡可能是指女人禱告或講道,應以蒙頭作為合乎榮耀的妝飾,表示女人有此權柄。當時女人禱告或講道很可能震撼社會,不蒙頭可能更為震撼且會帶來羞辱,因此作者要求女人蒙頭,一方面避免羞辱,另一方面表達女人的權柄。

Sampley整理學者對「蒙頭」的解釋,有人認為是一種頭巾(shawl),或是指長髮,或是指特殊的髮型(demure hairstyle)。16我認為指長頭髮的解釋較不通,因為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若長頭髮就是指蒙頭,那這節的意思就不清楚。特殊的髮型若是拿來遮蓋頭,也為可能的一種解釋。

Guthrie及Motyer編輯的書認為蒙頭是一種表示順服的記號,作者引用創24:65利百加第一次遇到以撒的時候趕緊蒙面來支持此論點,17但我認為那段經文中並無表示蒙面為表示順服,亦可能是因還未結婚所以要蒙面。

張永信整理學者們對「服權柄」的看法,當中Kistemaker認為權柄指順服,但張永信認為這違反此字一貫的用法。18Ramsay認為女人蒙頭就會得到社會尊敬,就有權柄去禱告講道,19這個看法和我的類似,是將「權柄」解釋成「權柄的記號」。Bilezikian認為蒙頭是當時女性的記號,女人蒙頭以後就會有權柄去反映男性的榮耀。20Padgett則認為這裡指女人可以有權柄去決定蒙頭與否,即對頭擁有權柄,張永信認同這個看法。21我認為這可能為解釋之一,但較難理解保羅利用林前11:7-10的層層論述後,最後的結論和上下文相反,變成不一定要蒙頭。

張永信另外整理許多人對天使的解釋,當中特土良認為天使如創6:1-4會對女人產生性慾,因此要蒙頭,張永信覺得這個解釋缺乏根據。22Padgett認為天使應翻成使者,怕冒犯其他教會來的使者。張永信的看法和我相同,即此字在本卷書均指天使,因此不認同這個解釋。23Fee認為這句話可能是保羅引用哥林多教會的話,即他們以為自己如同天使,有權決定如何裝扮自己的頭,但保羅加以反對。24我認為這樣解釋起來,和上下文語意連貫不起來。Robertson認為天使敬拜上帝也會掩面,因此女人也應如此,25但我覺得這無法解釋男人為何不用如此。張永信另外提出幾種解釋:信徒有權審判天使,因此更有權決定是否蒙頭;天使為服役的靈,因此女性應向天使看齊,甘心用權柄蓋頭以表示對上帝的順服;伊甸園的基路伯天使守護著園子的入口,負擔維持創造秩序的責任,因此女人為著基路伯天使,不應混亂秩序,應該善用權柄去蒙頭。26張永信最後結論認為這段語意沒辦法很明確,許多涵義都有可能。27

布魯姆伯格認為女人不蒙頭或不按理用特殊髮型,在當時文化處境下可能被認為是未婚、通姦、異教徒、瘋狂預言者、淫婦、女同性戀等等,而男人蒙頭或使用此特殊髮型則會被認為是同性戀者、異教徒或詭辯者。因此這段經文是強調忠誠:男人表現得像異教徒或同性戀者,便是不尊重上帝;女人表現得像淫婦或女同性戀者,則是不尊重丈夫。28布魯姆伯格對「服權柄」的經文則認為evxousi,a e;cein evpi.在聖經各段均指「對…有支配權」,因此這裡意思是有權柄在頭,意思是要管好頭,亦即蒙頭。29這個看法和張永信比較起來,我較能接受。布魯姆伯格也指出林前11:14的本性不是指上帝創造的天性,而是指長久養成而成的本性。30

梁家麟認為女人蒙頭是因為男人直接反映上帝的榮耀,而女人是間接反映,中間隔著男人,因此女人應該蒙頭,表示自己除了順服上帝還有其他中介的權威要順服,亦即男人。31但我認為女人用蒙頭表示順服中介權威,若不用文化處境去看,也很難理解,因這樣是高舉男人而非高舉上帝。梁家麟對天使的解釋,則是引用林前4:9,認為基督徒所作要給天使觀看,並指出天使亦指上帝的同在。32

整體而言,我認為這段聖經需要用當時文化處境去理解,而以我們目前文化處境,女人短髮不再是羞辱,男人長髮也被接受,因此不須照樣遵守。需要遵守的則是讓上帝得榮耀,在禱告、講道的時候有合宜的穿著打扮。這合宜的穿著打扮,更可參考林前9: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認同參與的人來穿著。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三、 結論

在反覆思考研讀經文當中,我深深覺得自己的有限,因為自己的文化背景仍然深深地影響我對經文的解讀。我們只能求聖靈幫助,讓我們不斷被上帝調整,更深更正確地認識上帝和他的心意。本來我還希望能從這兩段經文探討男女地位以及順服的問題,但限於篇幅和時間,決定割愛,看以後是否有機會再來整理。

註腳
1 dia. tou/to ovfei,lei h` gunh. evxousi,an e;cein evpi. th/j kefalh/j dia. tou.j avgge,loujÅ
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409。
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09。
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
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0-411。
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411-412。
9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419-420。
10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0-421。
1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421。
12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173-174。
13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1070.
14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970.
15 林前4:9, 6:3, 11:10, 13:1。
16 J. Paul Sampley,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928.
17 D. Guthrie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1065.
18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19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4。
20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1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
2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5-316。
23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4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5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6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
27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316-317。
28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224-226。
29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6。
30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Craig L. Blomberg),《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227。
31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5-306。
32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309。

參考書目
巴克萊(Barclay, William)。《哥林多前後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柳惠容、韋桂萍譯。台南:人光,1985。
克雷格‧布魯姆伯格(Blomberg, Craig L.)。《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尹妙珍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香港:宣道,1997。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1992。
Guthrie, D. and J. A. Motyer, ed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3rd ed. London: Inter-Varsity, 1970.
Sampley, J. Paul.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Pages 771-1003 in Acts; Introduction to Epistolary Literature; Romans; 1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X. Nashville: Abingdon, 2002.

2 則留言:

大肥肥葡萄 提到...

王老师你好,我也正在准备这一段的查经,看了你的见解。我自己在预备的时候,没有参考那么多的书籍,你是在读神学院要写论文吗?

我自己查考同样内容的时候,主要用前后文对照,原文字义对照的方法,至于当时代的背景,我也只是从黄子嘉牧师的讲道中稍稍听说,不过我觉得对于自己查考这一段不是那么大的影响。

谢谢你的分享。我想我暂时看的书还太少,以后要向你多多学习。

王道仁 提到...

其實我覺得自己讀聖經:上下文、字義分析才是最重要的,這當中上下文又更加重要,因為字義通常取決於上下文。注釋書的功用則是將別人的想法和自己印證,也從別人身上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