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原文查經講義(第二章)
王道仁
2014/1/19
一、以弗所書第二章分段
2:1-3 從前在過犯和罪惡中死亡
2:4-10 現在完全因上帝的恩典和愛得救
2:11-22 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因十字架合一並與上帝和好
二、原文與信息
1.
2:3 fu,sij (本性、天性):和合本譯為「本為」,和合本修訂版譯為「生來」。這節經節顯示並非所有天生的本性都是對的。
2.
2:5 sunezwopoi,hsen (使一起活著)、2:6 sunh,geiren (一起復活)、suneka,qisen (一起坐著)這幾個動詞都是使用簡單過去式,表示過去發生的事情。
3.
2:8 th/| ga.r ca,riti, evste sesw|sme,noi dia. pi,stewj (因為你們被拯救是因著恩典、通過信):從上下文來看,恩典(間接受格)表達被拯救的原因,信(介係詞dia.加所有格)則表達被拯救的方法或管道。保羅新觀的學者常爭論「信」是「我們的信」或「耶穌的信實」,但以弗所書出現的8次pi,stij (信),用「我們的信」8次都解釋得通,用「耶穌的信實」則只有3次算可解釋,其他5次明顯不通,因此我傾向以弗所書中的「信」是指我們的信。而按上下文這邊的意思是很清楚的:我們得救是完完全全上帝的恩典,而我們是通過信心來領受這個恩典。
4.
2:9 e;rgwn (行為)和2:10 e;rgoij avgaqoi/j (善的行為,和合本譯為行善)是同一個字e;rgon (行為)。保羅新觀的學者有時會傾向將此字的涵義限縮在割禮等猶太人禮儀,但從2:8「這並不是出於自己」及2:10的用法來看,這裡應該是泛指所有的行為或善行。而2:9和2:10用同一個字則是一個對比:我們得救不是出於行為,我們卻是上帝的作品,是為了善的行為。我們必須思考,我們是否想在上帝面前倚靠行為來得救?另一方面,我們得救以後是否真的活出上帝創造我們的目的去行善?
5.
2:14 avmfo,tera (兩者)、2:15 du,o (二個)、2:16 avmfote,rouj (兩者),按上下文來看是指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因此2:16和2:18表達了十字架雙重的和好:人互相的和好(橫向)以及人和上帝的和好(縱向),這兩個和好也是息息相關、緊密相連。為何耶穌釘死在十字架能帶來雙重的和好?因為耶穌承擔了我們得罪上帝和人的部分,也在十字架上和我們一起承擔苦難:耶穌承擔了上帝和別人的受傷,也承擔了我們的受傷,因此能真正帶來雙重的和好、雙重的平安以及雙重的醫治。
6.
2:20 profhtw/n (先知):由於此字在3:5、4:11都是指新約時代的先知,因此在此我傾向一樣是指新約的先知,也就是傳達上帝話語的人。
7.
2:21 sunarmologoume,nh (被組合):和合本譯為「聯絡得合式」,和合本修訂版譯為「連接得緊湊」,此字意思是「被完美地組合」。我們是否被完美地組合在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裡面?
三、查經問題默想與討論
1.
弗1:20提到上帝的大能使耶穌復活「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這是何等的能力、榮耀、平安和得勝,但我們是否注意到當我們是耶穌基督的身體,耶穌在我們裡面時,2:6提到上帝也「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裏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呢?而且這些事情都是已經完成的事。我們是否在生活中經歷與耶穌一起復活、一起坐在天上?我們是否經歷復活的耶穌、坐著為王的耶穌在我們裡面?
2.
在十字架雙重的和好中,我欠缺的是哪一部分呢?我和人的關係中是否有敵意、冤仇、隔絕呢?我和上帝的關係中是否有得罪上帝,或不諒解上帝的地方呢?耶穌釘死在十字架,對我有何意義?
3.
以弗所書第二章裡面,記錄了哪些上帝的恩典?你印象最深刻的恩典是哪一個?
4.
請選一節印象最深刻、有感動或有疑問的經節來分享。
四、作業
1.
用禱告的心細讀以弗所書第二章(如有空可續讀第三章,並試著進行第三章的小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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