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6日 星期一

什麼是本土神學?如何做本土神學?

王道仁

如果要給「本土神學」下一個定義,我的定義是:「藉著個人和家族所認同的文化做神學」。首先我將「本土」定義為個人和家族所認同的文化,因此若是一個地方有多元的文化,「本土」也會變得多元,因為對每一個人或每一個家庭的本土就不一樣。例如台灣有原住民、老住民、新住民、外籍配偶等,「本土」對每一個族群可能都不一樣。另外這裡強調是「個人和家庭」,這是因為台灣的反覆受到殖民教育,造成各代認同不同,文化傳承產生重大落差。但殖民教育畢竟只能影響一時,當人開始尋根的時候,就會從家族文化去尋找認同,因此這裡的定義才會將家族囊括進來。

這裡要進一步澄清所謂「所認同的文化」。由於有些人成長在某一種文化當中,後來卻選擇認同別種文化。或是在多元文化處境下,個人及家族受到多種文化影響。但本土神學最重要要面對的,是他們「所認同」的文化。另外在殖民教育下,會出現新一代的人民不明究理地認同殖民文化,在這種狀況之下,本土神學面對的文化仍然是他們所認同的文化嗎?或是本土神學應該喚醒他們尋根?我認為當文化與本土神學會遇的時候,確實也會促使人們去反省自己的文化認同,因此「所認同的文化」是一種動態的文化。最後要澄清一點,就是「個人和家族所認同的文化」並不包含教會文化,意即在教會文化當中做的神學並不算本土神學,除非一般社會文化和教會文化是一致的。這是因為教會已經逐漸形成次文化,教會長大的孩子也有屬於自己、自己認同的次文化,這文化可能有別於一般社會文化。但本土神學強調教會應該走出去,傾聽社會人民的文化和聲音,而非關在教會的象牙塔中,因此在此須排除教會文化。

那什麼叫作「藉著文化做神學」呢?我對神學的定義是「基督徒對信仰的認識與實踐」。因此藉著文化做神學,就是「用文化去表達信仰的認識及實踐」,並「用信仰去發揚及反省文化」。前者就如使用本土的禮儀來敬拜、使用民間故事來談信仰,後者則包括肯定本土文化、推廣本土文化並反省本土文化。文化當中有很多優點,應該要在信仰與文化的對話中,加以肯定甚至發揚光大。另一方面,反省文化在本土神學仍然是必要的,因為並非所有文化和信仰相容。例如婚前性行為及同居已經是本土年輕人主流文化,但這顯然違反基督教信仰。另外之前提到認同的文化也可能在本土神學影響之下,有所改變。但用信仰反省文化的時候,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必須站在本土文化的立場去反省,不能用強迫的方式,且必須敏感注意伴隨信仰而來的外來文化。我們必須先認識本土文化,理解本土文化,站在本土文化的立場去反省。接著必須區分清楚本土文化是否真的違反信仰,或是只是違反和信仰一起進來的外來文化。

那麼如何做本土神學呢?我認為第一步是認識並確認自己或身周圍的人的認同及文化。自己的認同及文化很重要,因為台灣長期殖民下來,常常自己是誰都不確定,自己的尋根就顯得非常重要。身周圍大家的認同及文化更是重要,因為福音正是為他們預備的。

做本土神學的第二步是思考信仰與本土文化的接觸點,用文化去表達信仰的認識及實踐,並用信仰去發揚及反省文化。例如信仰語言是否可以更多使用本土文化語言?信仰儀式是否可以採用本土文化儀式?本土文化從信仰的觀點有哪些值得肯定推廣?本土文化可以從信仰得到什麼啟發?
若是遇到信仰與本土文化衝突,則須多加一步,就是區分信仰所帶來的外來文化。本土文化和信仰的衝突,其實有的時候並不是衝突,而只是和伴隨信仰一起進來的外來文化相衝突。若是能區分清楚,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若信仰和本土文化是真的衝突,就必須另外再加一個步驟,就是考慮如何改變本土文化。直接反對並抹除本土文化是一種常見的做法,但這未必是最好的做法,因這樣會擴大信仰和本土文化的衝突。例如祭祖問題,若是直接取消祭祖,常引起家庭糾紛。但若能轉化祭祖儀式,改變成敬祖禱告或禮拜,不但可減少衝突,更可能藉此傳福音見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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