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紛亂忙碌的心

最近都在準備婚禮的事情,有很多事情要決定,
也有很多事情要溝通,然後時間很有限,
一直感覺沒辦法得到足夠的休息。
在兩個人都很累的狀況之下,對彼此的忍耐力也會下降,
漸漸也會認識彼此更真實的一面。

今天在禱告的時候,卻有上帝特別的感動:
以弗所書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在兩個人都很辛苦的時候,就更應該用愛來幫助他,
正如耶穌基督用完全的愛幫助我一樣。

並且上帝提醒我:過去他怎麼帶領我,今天他照樣要帶領我經過一切!
正如我喜歡的詩歌:
主能夠
主能夠 主能夠 我知主能夠
我知救主能帶領我經過一切
主能夠 主能夠 我知主能夠
我知救主能帶領我經過一切
他醫治破碎心靈 使被擄得自由
他使瞎眼的得看見瘸腿能再行走
主能夠 主能夠 我知主能夠
我知救主能帶領我經過一切

再次將一切交給全能慈愛的上帝
然後一步一步靠著主來走
道仁

1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親愛的道仁兄長 :

有時候聽牧師講道, 都覺得我們基督教挺小氣的! 和 身旁自己和親朋好友很多發生事情是基督教解釋不了, 佛學解釋會好合理的 !

我想皈依佛法, 應沒問題吧 !

頌恩 敬上

匿名 提到...

「伊薩活佛」! Jesus

Mr Wong How do u reckon ?

匿名 提到...

2000年出版《耶穌行蹤成迷的歲月》 ???

匿名 提到...

Mr Wang ! Why U do not believe Buddhism ?

edi

匿名 提到...

常有一些教義函授班的學員來信問道:「天主教和基督教都信仰基督,都根據聖經宣揚基督的道理,那麼,其分別究竟何在?」
是的,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敬拜唯一的真神──天主(上帝),都信奉救主耶穌基督,都根據天主所啟示的聖經宣講得救的道理;然而二者最大的區別,是對聖經的解釋不盡相同。

為何會發生這樣的偏差呢?其原因肇始於公元一千五百多年,一些教士毫無節制地到處勸募修教堂,當做賠補罪的善功。(要注意,是為了「賠補」罪,絕不是為了「赦免」罪。可以參考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Indulgence"一句)

本來這道理是沒錯的,其本意是:藉著忍受痛苦,或自動地努力多行善功,如善用自己的錢財傳教、改修聖堂或救濟窮人等,一定能賠補我們人們因犯罪而對天主所缺欠的,如缺恭敬、缺少愛、缺服從等的缺點。但錯誤的發生,在於當時那些教士過分地勸募,忽略了一些重要的道理,結果引起天主教神父馬丁路德的極力反對。

馬丁路德反對這件事本來也是應該的,可是為了要改正這錯誤,他矯枉過正,以致自己在道理上誤入了歧途。他提出聖保祿的話:「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註)(羅三28)「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羅十13)聖保祿的確如此說過這些話,可是馬丁路德沒有參照其上下文,竟然斷章取義,作為解釋聖經的依據。他認為誰的話都不需要聽,聖經既是天主啟示的道理,只要閱讀聖經,天主必會幫助人懂得。因而他強調,耶穌因祂的苦難聖死立了無限的功勞,已把我們的一切罪過完全賠補了,為了得救,我們再不需要行賠補的善功。

當然,善功絕不是我們得救的原因,但卻是不可或缺的條件。耶穌曾經告訴我們:「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實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瑪七21)又說:「如果你要得到永恒的生命,就應該遵守誡命。」(瑪十九17)這不是很清楚地說明,一個人要想得救,絕不是光說「耶穌我信您」就夠了。

然而,馬丁路德就是這樣憑一己的見解,曲解了聖經,自然地,他在道理上與教會發生偏差。教宗因此制止他;馬丁路德不但不聽教宗的勸阻,進而公開反對教宗。結果事情愈演愈烈,最後他不再承認教宗為教會的領導者,而與羅馬分裂;擁護他的人,跟著也離開了天主教,這就是世稱誓反教(Protestant),即中文所稱「基督教」的濫觴。

由於馬丁路德強調,任何人都可以解釋聖經;追隨他的人,都按照這個道理去讀聖經,不多久,由羅馬分裂出去的基督教,就分成無數道理不同的教派,他們對於舉行聖事,也各持己意,互不相同。

聖經上確實記載,耶穌曾許諾要永遠和祂的教會在一起,不讓她發生錯誤;但這並不表示,任何一位教徒可以自由地講解聖經,而不會有錯。馬丁路德在道理上既然有了歧見,卻不願服從教宗,他的這種作法,使得日後天主教與基督教在詮釋一些重要的道理,有了極大的不同。

註:宗徒時代,一些猶太教友要教外人先遵守舊約的法律,特別是割損禮,才給他們授洗(參閱宗十五1-2:有從猶太下來的幾個人教訓弟兄們說:「若是你們不按梅瑟的慣例行割損,不能得救。」保祿和巴爾納伯同他們起了不少的爭執和辯論;大家就指定保祿和巴爾納伯,與他們中的幾個人,上耶路撒冷去見宗徒和長老,詩論這問題。)聖保祿竭力否認這種需要(參閱宗十五5-11:有幾個信教的法利塞黨人起來說:「必須叫外邦人受割損,又應該命他們遵守梅瑟法律。」宗徒和長老們就開會商討此事。辯論多時之後,伯多祿起來向他們說:「諸位仁人弟兄!你們深知,多時以前,天主就在你們中選定了,要藉我的口,叫外邦人聽福音的道理而信從。洞察人心的天主,已為他們作了證,因為賜給了他們聖神,如同賜給了我們一樣,在我們和他們中間沒有作任何區別,因他以信德淨化了他們的心。既然如此,現今你們為什麼試探天主,在門徒的頸項上,放上連我們的祖先和我們自己都不能負荷的軛呢?但是,我們信我們得救,是藉著主耶穌的恩寵正和他們一樣。」;迦五6: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因為他說:「人是藉著信德,而不是藉著法律成為義人的。」由此可知聖保祿所提的法律並不是善功,而是指猶太人按舊約所應該遵守的。

以下我們將列舉出,天主教與基督教在一些重要道理上彼此的差異:

行善功的必要 馬丁路德強調,信耶穌者得救;跟隨他的信徒,一直恪遵不渝,至今基督教徒仍奉此為圭臬。但是只要我們看看聖經上有關得救的話,就能明瞭,一個人並非一受洗就已經是得救的人了,他還要儘量避免因犯罪而離棄天主;換言之,他必須遵守福音,勉力行善。

聖經上說記載:「….如果你們持守這福音….,一定因著它得救。」(格前十五2)「….你們….來吧!來承受….國度,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瑪二十五31-46)「….信心如果沒有行為是死的。….所以人和天主能有正確的關係是藉著行為,而不僅僅藉著信心….」(雅二14-26)

從上面這些話,不是很清楚地說明行善功的必要嗎?當然,我們一定要受洗並「信」天主才能得救,因為藉著受洗,教友蒙天主賞給他寵愛,成為天主的子女──基督妙身的肢體。但如果我們或不切實以天主子女的精神勉力戲守誡命,或因犯罪而離開天主(註一),或因不行善功而喪失寵愛──超性的生命(註二),那麼很快地,我們再不是基督妙身的肢體,而成了基督妙身的枯枝,不能與天主同在。

註一:參閱格前三16-17:你們不知道,你們是天主的宮殿,天主聖神住在你們內嗎?誰若毀壞天主的宮殿,天主必要毀壞他,因為天主的宮殿是聖的,這宮殿就是你們。迦五16-21:我告訴你們:你們若隨聖神的引導行事,就決不會去滿足本性的私慾,因為本性的私慾相反聖神的引導,相反本性的私慾:二者互相敵對,致使你們不能行你們所願意的事。但如果你們隨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嫉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弗五3-6:邪淫,一切不義和貪婪之事,在你們中間,連提也不要提;如此纔合乎聖徒的身分。同樣,猥褻、放蕩和輕薄的戲言,都不相宜;反要說感恩的話,因為你們應該清楚知道;不論是犯邪淫的,或是貪婪的──即崇拜偶像的──在基督和天主的國內,都不得承受產業。不要讓任何人以浮言欺騙你們,因為就是為了這些事,天主的忿怒纔降在這些悖逆之子身上。得前四3-8: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要你們戒絕邪淫,要你們每一個人明瞭,應以聖潔和敬意持守自己的肉體,不要放縱邪淫之情,像那些不認識天主的外邦人一樣;在這樣的事上,不要侵犯損害自己的弟兄,因為主對這一切是要報復的,就如我們先前已說過,已證明過的,因為天主召叫我們不是為不潔,而是為成聖。所以凡輕視這誡命的,不是輕視人,而是輕視那將自己的聖神賦於你們身上的天主。

註二:參閱若望一書三11-15:親愛的,你不要效法惡,但要效法善:那行善的是出於天主,那作惡的是沒有見過天主。眾人和真理本身都給德默特琉作證,我們自己也給他作證,而你也知道我們所作的證是真實的。我本來有許多事要寫給你,但是我不願意以筆黑給你寫;只希望快見到你,我們好親口面談。祝你平安!;瑪七21: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天國。;瑪二十五41-49:他對那些在左邊的說: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裏去罷!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的;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我作客,你們沒有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的;我患病或在監裏,你們沒有來探望我。那時,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幾時見了你饑餓,或口渴,或作客,或赤身露體,或有病,或坐監,而我們沒有給你效勞?那時,君王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格前九27: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迦六9:我們行善不要厭倦;如果不鬆懈,到了適當的時節,必可收穫。

聖經格林多前書上有這一段話:「……對(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來說……。」(一18)然而於一九七二年,天主教、基督教以及東正教重新合譯的法文新約中,他們將這句話譯為「對這些在得救途中的人來說……。」很明顯地,基督教他們都同意,受洗的人是在得救的途中,而不是絕對得救,但是他們卻否認善功的必要,這不是說不通嗎?

的確,寵愛是天主賞賜給我們極大的恩惠,絕不是光憑人的善功就能獲得的,但是如果我們不善度生活,避惡行善,則不免會喪失寵愛,遠離天主。

告解聖事 即赦免教友罪過的聖事。聖經上記載,耶穌對宗徒們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誰的罪,誰的罪就赦了……。」(若二十22-23)這不是很清楚地表示,耶穌確實無疑地將赦罪的權柄賦給了祂的教會。然而基督教辯駁說:「那只是讓他們宣告的意思,並不是絕對有那權柄的意思。」(錄自基督教「聖經」第三二七頁)並且他們又說:「只有神能赦免人的罪。」基督教的這種解釋是多麼奇怪。

只有神能赦免人的罪,那是當然的,但全能全善的天主,難道不也能將赦罪的權柄賦予祂的教會嗎?大家都承認,只有天主能赦免人的原罪、本罪,使人分享祂的生命,做祂的子女。可是宗徒們以及他們的繼承,因著耶穌的話:「你們要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二十八19)他們因此擁有了為人授洗的權柄。同樣,耶穌曾很肯定地對宗徒們說:「你們赦誰的罪,誰的罪就赦了。」這表示:耶穌也將赦罪的權柄賦給了祂世世代代的教會,而絕不是如基督教所說,只是讓他們宣告而己。教會有為人授洗的權柄,這是大家所公認,但基督教卻不承認教會有赦罪的權柄,這樣豈不是自相予盾?所以基督的代表──神父,在教友辦告解時顯然能這樣說:「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

教會的領導者 耶穌召叫西滿為宗徒時,給他另外取了一個名字叫「刻法」,即中譯名「伯多祿」或「彼得」,其本意是「磐石」(參閱若一42),以表示賦給他特殊的使命。耶穌於受難前不久對他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甚至死亡的權勢也不能勝過她。」(瑪十六18)無疑地,耶穌選了伯多祿作祂教會的根基,即領導者。但由於耶穌所要救贖的是萬民,因而祂這句話不可能僅對伯多祿說的,必定也包括了世世代代的繼承者。

但是有部分基督教人士,卻不承認耶穌將領導祂教會的權柄交給了伯多祿。如在他們所編的聖經手冊上這樣寫著:「至於『磐石』,就是耶穌要把祂的教會建立在其上的,並非指彼得,而是指彼得所承認的真理,就是說耶穌是神的兒子。」(錄自該書第三二七頁)另外一些基督教的聖經註釋學家,卻持不同的看法。他們承認耶穌確實將權柄給了伯多祿,但不承認給了他的繼承者。

以上這二種說法,很顯然地是互相予盾且不合理的,我們天主教對這種不合理的見解絕對無法接受。因為如果真如基督教所說,耶穌並沒有將教會的權柄交給伯多祿,或只交給了伯多祿一人,而沒有給他的繼承者,那麼「死亡的權勢不能戰勝在伯多祿上建立的教會」,難道只是伯多祿在世時才不能戰勝她嗎?並且自伯多祿以後,教會豈不四分五裂,將如何能夠統一呢?對聖經的解釋,又怎能正確無誤呢?

耶穌對伯多祿說:「我要給你天國的鑰匙: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束縛;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瑪十六19)這表示耶穌開將啟天國的權柄確實無疑地交給了伯多祿;因著這權柄,伯多祿以及他的繼承者要擔負起領導教會的責任,幫助所有的人正確地走上得救的道路。

聖體聖事 聖經上記載,耶穌在最後晚餐,建立聖體聖事的時候,明白地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為你們要傾流的血……」(參閱路二十二19-20),並且耶穌在講道時,也再三強調,實在是祂自身將作我們的神糧(參閱若六51-69;格前十一27)。然而舉行聖餐的基督教派卻說,麵餅和酒僅是「代表」而已(參閱「給現代人的福音」第五五四頁),並不實在是耶穌的體和血。耶穌所說的話是極清楚明白的,絕不容許任何人誤解,但基督教派卻作這樣的解釋,這豈不是嚴重地曲解了聖經上的話嗎?

我們千萬要小心,對聖經上意思不夠明顯,或容易令人發生誤解的話,絕不可以像這樣憑一己的見識,而必須根據全部聖經來解釋,才不會發生誤謬,因為聖經是天主所啟示的道理,它是不可能自相予盾的啊!

以上所列舉出來的僅是個大概,由於基督教的派別很多,各有其不同的道理和禮節儀式等,我們在此無法一一提及。

教會早日歸於統一,這是我們深切盼望的;我們也要熱切地祈求基督感化眾人,幫助一切信奉追隨祂的人達成祂的願望:「我還有別的羊,尚不屬於這羊棧;我也該把他們領來,他們要聽我的聲音;這樣,將只有一個羊棧一個牧人。」(若十16)


王兄,你同意嗎?

匿名 提到...

WHY 基督教要把其他的宗教當造 撒旦 ?
自己一定是正義的 ?

USE 基督教的觀點去歪曲別人, 不正正顯得自己無知嗎 ?

I also agree Ms Alice says.

Mr Wang How do u think ?

匿名 提到...

王道仁, 你的朋友/教友們全部去了那裡 ??

王道仁 提到...

1.基督教沒有把其他宗教的信徒當成撒旦,至少聖經裡面沒有這樣提
2.對於基督徒對別人有意無意的傷害,我覺得很抱歉,希望我們能慢慢成長
3.對於天主教的教導,其實跟基督教沒有差太遠。有些細節上的不一樣,但是正如歷代教會對聖經的解釋也有細節上的不一樣,卻不妨礙仍然是同一個教會,我覺得天主教跟基督教還是屬於同一個教會。
道仁

匿名 提到...

但是很多基督徒和牧師心裡真的這樣想.
(當所有不是基督教的都是撒旦的試探.)

仁 ?

卯同學 提到...

各位先進大德及親愛的兄姐:

我想不管是佛教或是基督教都是希望他的信徒能『反求諸己』,而非『訴諸他人』,基督教要求信徒須提醒自己的每個行為表現是不是如同耶穌基督那樣,愛神也愛人。佛教要人能透過內觀或修行來見性成佛,找回自己內心純善的本性,而這樣的本性能生萬法,渡人也渡己。

我覺得宗教對話應該能有更多的尊重,而不應是濫用匿名或是藉用別人的名字來發表言論,這樣對我們自己和別人都沒有成長的幫助,或許我們可以從某些事件(例如:四川震災)來研究個別宗教的看法,以及作為信徒應該如何做出信徒的樣子,而不要傷害別人的信仰,畢竟我們人還是人,我們只能虛心去了解神或是佛給我們的教導,而不是凌越了這個界限。

還是先恭賀 道仁兄 新婚快樂!

期待大家正面回覆的 卯同學 敬上

匿名 提到...

我堅信耶穌原是一個相當有思想深度的人,原是一個非常重視靈性生活的人,不是在主日崇拜中,前後我所遇到的那種靈性貧瘠思想膚淺的教士與教友領袖;我堅信耶穌是個非常重視道德生活的人,堅持公義,在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寸步不讓,不像教會那樣諂媚權貴,助紂為虐,魚肉百姓;我堅信耶穌是個充滿革命意識、熱情澎湃、身體力行的人,不像教會那樣故步自封、思想狹隘、擁護建制;我堅信耶穌原是個重視簡樸生活的人、甘貧樂道,不像我所認識那些教士那樣嚮往物質生活,令教堂穿金戴銀……。我開始涉獵教會歷史,發現原來過去 2000 年,真正堅持耶穌精神,志願實踐耶穌式生活的「真正基督徒」,長期受到教會排斥,打為異端,不少還慘遭迫害至死。教會早已變成了反動反耶穌、罪孽深重的機器。

卯同學 提到...

某甲先生,您好:

謝謝您分享您的故事,我本來也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是卻在去年很奇妙的感受到神的愛,這樣深刻的感動讓我相信了祂。

我不認同教會要那麼的富麗堂皇,我也不覺得受洗就代表能進天堂,或許在未來我也會遭到挫折打擊,但我還是祈求主能與我同在。

即便您不再相信上帝,我也希望您能得到祂的祝福。

後輩 卯同學 敬上

匿名 提到...

愛與公義,非耶教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