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基督徒能不能吃血呢

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上帝的心意是什麼呢?讓我們先來看看聖經怎麼說:

聖經中談到不可吃血的部分:

舊約

9:4 (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說)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3:17 (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7:26 (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17:10-11(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凡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19:26(上帝頒佈給猶太人)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

12:16(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只是不可吃血...

12:23(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15:23(上帝頒佈給猶太人)只是不可吃血...

14:33有人告訴掃羅說:百姓吃帶血的肉,得罪耶和華了。...

33:25(上帝指示以西結對猶太人說)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並且殺人流血。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

新約

15:19-20(在耶路撒冷眾基督徒領袖討論時,雅各對非猶太人基督徒的意見)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15:28-29(耶路撒冷的決議,由保羅和巴拿巴帶給非猶太人)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

另外聖經中有關「吃」的部分教導

15:11(耶穌討論不洗手就吃飯)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15:17-20(耶穌解釋不洗手吃飯不會污穢人)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唯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14:1-3614-1720-23(保羅對羅馬基督徒談論吃肉)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上帝。....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以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林前8:8(保羅對哥林多的基督徒談論吃「祭偶像之物」)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林前10:23-26(保羅對哥林多的基督徒談論吃祭偶像之物)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提前4:4(保羅教導提摩太有關一些食物)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13:9(作者教導信徒有關飲食)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由以上等等依我個人意見推論整理出:

1不可吃血規定的起始:挪亞時代洪水停止以後,上帝在聖經中第一次提到可以吃動物(創9:1-4),這時上帝就有提到不可吃血。

2不可吃血的理由和精神:不可吃血是因為血是生命。

3不可吃血的規定是否延續到新約:由使徒行傳的經文看來,至少在早期是延續到新約的,不過同列不可吃的還有祭偶像之物,但在保羅書信中則主張可以吃(這是另一個討論議題,有興趣可研讀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因此不吃血這個規定不一定是跨時代的原則,可能是因為要避免激怒猶太人而保留的。不過這些還有待討論。

4不可吃血這個議題是否可以和其他有關吃的議題一起討論:我個人意見是可以,因為我覺得有很多類似的地方,一些原則是共通可以應用的。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看法囉!對每段經文可以用到什麼程度,我自己也有不同看法。因此大家需要自行判斷囉!

5不可吃血是律法的話,基督徒脫離律法是否可應用在此:這討論起來太多了,我個人認為可以。

6不可吃血的精神如何應用:我認為不管我們的結論是要不要吃血,我們一定要掌握不可吃血的精神。常聽到的教導是要尊重生命。

7不可吃血的規定是否能完全達成:如果一顆紅血球也算血的話,是有點難達成。

8我個人的建議:建議大家憑著對聖經的認識,對上帝的認識,禱告做出一個結論,(可能是可吃或不可吃)然後就憑信心去行吧!彼此不要互相論斷,然後要顧及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請看以上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的部分,最好自己查查上下文)

9我自己的作法:其實我是沒什麼在吃豬血糕什麼的,所以問我不準。不過討論起來也沒什麼包袱。如果自己吃的話(有時湯中會有),我也不覺得是犯罪。

4 則留言:

王道仁 提到...

Thanks for your encouragement! If you have any comments, feel free to post them.
Tao-jen Wang

Unknown 提到...

上星期的小組聚會我們也討論到這個議題,你的觀點真的很棒,神給的飲食我們必接受,但一切需憑信心而行。

Jacques

王道仁 提到...

謝謝你的意見囉!這是我很久以前寫的,
不過現在讀起來還是滿認同自己以前的看法...呵呵...希望你們小組順利囉...
道仁

MT Tsai 提到...

神要眾生不要胃口腹之慾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