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林律師來台神演講提出這個問題:「當台灣對外勞如此地不公義時,我們還能期待上帝為台灣伸張公義嗎?」
我非常有感觸,因為我一直不斷為台灣在國際能受到公平正義的待遇禱告,但是我越思考台灣如何不公義地對待外勞,我就越慚愧。這樣我們怎麼還能期待上帝為我們伸張正義呢?
外勞問題,沒有去關心或了解的人是無法理解這當中的不公義。其實每個外勞一踏上台灣,他/她就背負了要用一兩年以上才還得清的債務:仲介費。一旦被遣返,這筆仲介費就損失了,在台灣工作需要一兩年才能還,更何況在本來的國家,根本不可能還得起。因此遣返對外勞來說,是最恐怖的命運。為了避免遣返,外勞什麼都能配合。
也因此當仲介或雇主性侵外勞、要求外勞每週7天毫無休息的工作、要求外勞除了上班工作外回家還要加班做家務等等近似奴隸的待遇發生的時候,外勞多半選擇隱忍,因為外勞沒辦法不做,他/她們沒有換雇主或仲介的權利,不做的意思就是要被遣返。
而且我們還理所當然地認為外勞最好不要有休閒,最好不要去跟他/她的朋友混在一起。要求一位離鄉背景的人不和他/她的同鄉在一起,這樣合理嗎?如果我們去國外留學的人都不准有休閒,也不准跟一樣從台灣來的留學生談心,這樣不簡直是虐待?
這整個體制是不是應該想辦法改變?我們能不能對這些遠道而來幫我們從事危險、疲累工作的外勞多一點尊重?是不是應該給他/她們休假?是不是應該讓他/她們能換雇主及仲介?是不是應該明訂兩國仲介費比例?
願台灣能行在上帝的公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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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費用高, 是政府特許少部分公司才可經營外勞人力仲介, 若能全面開放外勞仲介服務許可, 應該就可全面降低外勞人力仲介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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