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的禱告
王道仁
一、認罪禱告的經驗分享與討論:大概多久做一次認罪禱告?認罪以後會得到平安嗎?
二、認罪禱告的意義:認罪是承認自己的黑暗與罪惡、承認自己無法靠自己,並仰望上帝的慈愛和赦免。認罪禱告幫助我們謙卑歸向上帝,並且經歷上帝的赦免
詩32:1-5過犯得赦免,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2 耶和華不算為有罪,內心沒有詭詐的人有福了!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呻吟而骨頭枯乾。4 黑夜白日,你的手壓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三、基督徒是認完罪才被赦免,或是認罪以前就被赦免了?若已被赦免,那還需要認罪禱告嗎?其實身為基督徒我們本就承認自己的罪並願意信靠耶穌,耶穌一次而永遠的救贖也除去了我們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罪。但另一方面認罪的禱告可以幫助我們在犯罪後歸向上帝,並且再次得到赦罪的確據
來10:11-14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
13 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
14 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約壹1:8-9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四、基督徒應該常常覺得自己有罪嗎?基督徒常常犯罪正常嗎?其實這和我們心中對罪惡的敏感和標準有關。以寬大的標準來看,基督徒雖然會犯罪,但時常在罪中是不正常的。而上帝的道在基督徒心中,因此基督徒也不可能一直在罪中。但另一方面,以嚴格的標準來看,沒有基督徒能說自己無罪,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聖經當中也幾乎看不到無罪的義人或基督徒。因此對罪惡敏感的基督徒必須學習信靠上帝的愛與赦免,對罪惡不敏感的基督徒則必須學習謙卑
約壹2:1-2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壹3:5-20你們知道,基督曾顯現是要除掉罪;在他並沒有罪。 6 凡住在他裏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 孩子們哪,不要讓人迷惑了你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
8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是為了要毀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
10 這就顯明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上帝,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19 從這一點,我們會知道,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我們在上帝面前可以安心, 20 即使我們的心責備自己,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他知道一切。 21 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上帝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
伯9:1-22約伯回答說: 2 「我真的知道是這樣, 但人在上帝前怎能成為義呢? 3 人若想要與他爭辯, 千次中也不能回答一次。…20 我雖有義,我的口要定我有罪;
我雖完全,他必證明我為彎曲。
21 我雖完全,不顧自己; 我厭棄我的性命。 22 所以我說,都是一樣; 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
羅7:18-8:23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 20 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 22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上帝的律, 23 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 24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這樣看來,一方面,我內心順服上帝的律,另一方面,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18我認為,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示給我們的榮耀,是不足介意的。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
20-21 因為受造之物屈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而是因那使它屈服的叫他如此。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從敗壞的轄制下得釋放,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
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呻吟,一同忍受陣痛,直到如今。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內心呻吟,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救贖。
五、是否有些罪會不被赦免?照聖經描述有些罪惡非常嚴重,必須小心避免。聖經有提及褻瀆聖靈、蓄意不斷犯罪(甚至背棄信仰)、至於死的罪。但其實聖經也告訴我們上帝會保護我們不犯這些無可挽回的罪,因此聖經是在勸勉基督徒遠離這些罪惡,而非讓人因擔心而遠離上帝。對於犯罪的人,上帝希望我們悔改歸向祂,因此不管我們覺得自己犯了什麼罪,都要勇敢歸向上帝
太12:22-37當時,有人把一個被鬼附,又盲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醫治他,那啞巴就能說話,又能看見。 23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之子嗎?」 24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着鬼王別西卜罷了。」 25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就對他們說:「一國自相紛爭,必定荒蕪;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立不住。 26 若撒但趕出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立得住呢? 27 我若靠着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着誰呢?這樣,他們要作你們的判官。 28 我若靠着上帝的靈趕鬼,那麼,上帝的國就已臨到你們了。 29 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東西呢?除非先綁住那壯士,否則無法搶奪他的家。 30 不跟我一起的,就是反對我;不與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在拆散。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來10:26-39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 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吞滅眾敵人的烈火了。 28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 29 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
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呀! 32 你們要追念往日;你們蒙了光照以後,忍受了許多痛苦的掙扎: 33 一面在眾人面前公然被毀謗,遭患難;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 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也欣然忍受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因為你們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長存的家業。 35 所以,不可丟棄你們無懼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可以獲得所應許的。 37 因為
「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必不遲延。38 只是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縮,我心就不喜歡他。」39 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沉淪的那等人,而是有信心以致得生命的人。
約壹5:16-19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要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些人犯的罪是不至於死的;有的是至於死的罪,我不是說要為這罪祈求。
17 一切不義的事都是罪,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18 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從上帝生的那一位,必保守他,那邪惡者無法加害於他。
19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而全世界都伏在那邪惡者的權勢之下。
來4:14-16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進入高天的大祭司,就是耶穌-上帝的兒子,我們應當持定所宣認的道。
15 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六、在相同的事情上反覆得罪上帝,會被赦免嗎?按聖經來說是肯定的,其實上帝的愛遠超過我們想像,這也是我們學習饒恕別人的動力
太18:21-35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
22 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23 因為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24 他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僕人來。
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
26 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說:『寬容我吧,我都會還你的。』
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就揪着他,扼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的還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我會還你的。』
30 他不肯,卻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了所欠的債。
31 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
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 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像我憐憫你嗎?』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司刑的,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七、禱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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