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基督徒看世界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從屬靈的角度,世界有許多靈魂迷失的人,離開上帝走向罪惡、痛苦與死亡,需要基督徒傳揚福音;從屬世的角度,世界有許多弱勢、被欺壓、受苦的人,需要基督徒代表受苦的上帝陪伴他們。後者就是這裡所謂基督徒的社會參與,亦可稱為社會關懷。
但是基督徒該怎麼看待這兩種對世界的角度呢?上帝比較重視屬靈的角度或屬世的角度?即使採用整合的觀點將屬靈屬世觀點合一,實際生活中的各項工作仍然有其偏重。基督徒和教會的時間精力有限,在有限之下應如何分配參與的比重?
而社會參與難免牽扯政治,當基督徒關懷弱勢、關懷受苦的人的時候,有時必須從制度面解決,否則只是杯水車薪。但制度面的問題就難免碰觸政治議題。而在台灣的處境,政治議題非常敏感,常造成基督徒合一的阻礙。基督徒和教會該怎麼看待這些政治議題?什麼才是上帝的心意?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身處在德國納粹興起的時代,他是一位牧師,卻選擇用生命來面對納粹,最後死在獄中。他面對納粹的經驗,或可幫助我們反省思考基督徒應如何進行社會參與。
以下會先整理潘霍華的時代與面對納粹的經驗,接著從聖經探討基督徒的社會與政治參與,最後則探討目前台灣基督徒社會和政治參與的實況,並加以反省。
貳、 潘霍華的時代與面對納粹的經驗
一、 德國及潘霍華的背景
潘霍華出生在1906年的德國,[1]他的家世背景不錯,有許多有影響力的家人。[2]他在1914年到1918年經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並且在1919年轉為威瑪共和政體。[3]潘霍華在1923年去念神學,[4]並在1927年拿到博士。[5]他在1930年到美國協和神學院進修,接觸了美國教會對種族問題的掙扎,[6]也遇到了一位法國的同學是和平主義者,完全否定基督徒與國家主義可以並存。[7]這些經驗衝擊並影響了他對國家與種族的看法。
在此同時,希特勒逐漸開始在德國崛起。希特勒生於1889年,1919年開始加入納粹黨前身德國工人黨,[8]於1923年領導一場失敗的革命而被判刑,卻也因判決中的擔當和演講成為政治明星。他扛下責任,並說:「不是你宣布對我們的判決,而是歷史永久法庭會對你們的判決作出審判,你可以宣判我們有罪一千次,但是,主持歷史永久法庭的上帝會微笑地推翻法庭的控訴與裁決,祂會開釋我們。」[9]希特勒最後坐牢不到一年就獲釋。[10]
德國當時正處在一次大戰戰敗凡爾賽合約的屈辱中,[11]並因著世界經濟的危機、美國股市崩盤等影響,失業人口爆增,[12]德國人對威瑪共和開始失望,甚至對民主失望。[13]希特勒領導的納粹黨則以有魅力的演說和宣傳要改變德國,他甚至不掩飾他要改變民主政治,[14]並且成功在1930年的選舉將得票率由1928年的2.6%上升到18.2%。[15]
德國的氛圍也影響德國的教會,德國教會對一次大戰的戰勝國並不諒解。著名神學教授Paul Althaus及Emmanuel Hirsch就曾在1931年發表文章主張戰勝國其實是假藉和平的外衣繼續戰爭,這種情形下德國和戰勝國不可能達到互相理解。[16]在這種氛圍底下,潘霍華在1931年回到德國教書。[17]
二、 納粹的掌權及潘霍華的反應
1932年3月德國總統大選,共產黨候選人得到13%的選票、希特勒得到30%的選票,老總統興登堡(Hindenburg)則得到49%的選票。對許多人來說,興登堡是一個折衷的選項,[18]但其實他已經84歲。[19]1932年7月國會解散重新選舉,納粹黨得到37.2%的選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20]1933年1月希特勒終於得到總統興登堡的任命成為德國總理。[21]
德國教會對希特勒及納粹的掌權呈現多元反應,但許多基督徒支持納粹掌權。在1932年「德國基督徒」團體成立,完全支持民族主義,訴求建立合乎種族需求的信仰。[22]甚至有德國牧師以納粹國歌譜下要對領袖忠誠的詩歌。[23]
潘霍華對於這些政治變化非常敏感,在1932年總統大選前他在捷克舉辦的青年和平會議中,指出納粹正濫用民主選舉準備建立獨裁政權,並鼓吹軍國主義、錯誤的民族主義,這可能威脅全世界並且導致戰爭。納粹主義甚至也已經影響到教會,但基督徒必須合一來一起對抗希特勒。[24]潘霍華針對西3:1-4的講道更呼籲「信仰並非讓我們在不公義的世界覺得滿足的鴉片,而是正因我們思念天上的事,我們更加執著並有目的地在地上反抗。」[25]1933年2月在希特勒成為總理之後兩天,潘霍華在廣播中演講「領導者如果他對自己功能的了解與現實的限制不同…又如果他被跟隨者迷惑,並想成為他們的偶像…這個領導者的形像就會沉淪,成為魅惑者。」[26]潘霍華的廣播演講到一半就被切斷,官方說法是因為超過時間。[27]
1933年2月國會大廈起火,並被歸因於共產黨縱火。可隨時保護性逮捕公民的緊急條例被頒布[28]並且有4000名共產主義者被捕或被殺。[29]德國教會許多人支持政府的措施,柏林的牧師Otto Dibelius主張「當國家以職權來對付破壞國家秩序基礎的人…就是以上帝之名行使職權!」「當事情涉及國家存亡時…即使國家公權力變得粗暴無情,也不可加以反對。」[30]潘霍華在三星期後對柏林牧師的演講則主張當國家違反基本人權時,教會可能與國家對立:「不只是與陷在輪下的犧牲者團結,而且還要力阻狂輪」,結果演講至中途幾乎所有人離席。[31]
1933年3月希特勒安排Goebbels負責大眾文化及宣傳部門,開始控制輿論,[32]同時德國秘密警察「蓋世太保」也成立了,[33]3月底國會更把立法權利交給政府,意即交給希特勒。[34]1933年4月德國封鎖(boycott)[35]所有猶太商店,並開始實行「公職人員重建法」,猶太人及共產主義的公務人員被禁止工作。[36]德國教會的許多人認同這些事情,「德國基督徒」團體開會主張教會也應由希特勒領導,並統一有一位主教。[37]潘霍華自然不認同,但他也立即遇到了一個難題。1933年4月11日他的妹夫的父親過世了,是一位猶太人但不是基督徒,潘霍華被邀請去負責喪禮的講道。潘霍華非常掙扎,因他擔心如此做可能被錯誤解讀,甚至大大減損他對教會的影響力。他跟他牧區的上級討論,受到上級的強力反對。最後他拒絕了演講的邀請,但日後他非常後悔這個決定。[38]
1933年7月希特勒頒布法律禁止其他政治黨派,只有納粹黨為合法。[39]同月德國教會舉行選舉,「德國基督徒」團體拿到70%的選票,潘霍華則在講道中說:「你們已經失去教會…教會啊!請你保留應有的樣子,認罪、認罪、認罪!」[40]
1933年9月部分教會的「褐色教會會議」通過「雅利安人條款」,規定非雅利安血統或和其結婚的人不可擔任神職或公職。[41]潘霍華在此之前就極力反對,甚至散發小冊子主張牧者在應該辭職不為接受「雅利安人條款」的教會工作。[42]他和其好友Hildebrandt甚至開始主張分裂教會,但未得到教會領袖Niemöller和巴特(Barth)的支持。[43]潘霍華、Hildebrandt和Niemöller最後成立「牧師緊急聯盟」反對「雅利安人條款」,獲得兩千多位牧者簽名,但9月底國家教會會議不為所動。[44]有人問潘霍華為何不考慮加入「德國基督徒」團體並從裡面改變它,潘霍華回答:「如果你上錯了火車,在車廂內朝反方向奔跑是完全沒有用的。」[45]
潘霍華在1933年10月前往英國倫敦的德國教會牧會,他對自己的學生道別:「現在正是安靜中堅持的時候,並且要在德國基督教會華宅的各個角落,埋下真理的火種,好讓整棟建築一同燒盡。」他對巴特的信中則說「我看事情的態度使自己越來越陷入孤立中…也許此刻正是讓我走進曠野一段時間的時候。」他從倫敦給妹妹及妹夫的信中,則提到沒有接受妹夫父親喪禮講道邀請的事情:「這件事直到如今還常常折磨我…當時我怎麼可以那麼恐懼、害怕呢?…所以懇求你們原諒我當時的懦弱。我現在確切知道,我應該將它做得不一樣。」
1933年11月「德國基督徒」的大型聚會主張要放棄基督教中猶太的成份,甚至放棄舊約和猶太拉比保羅。[46]這引起軒然大波,也讓一些基督徒看清楚「德國基督徒」的面目。[47]1934年5月許多教會舉行「巴門宗教會議」,發表宣言成立「認信教會」(Bekennende Kirche)和「德國基督徒」的帝國教會對立。[48]溫德指出在「認信教會」中的成員不見得都反對希特勒,有些其實只是反對「德國基督徒」明顯錯誤的教義主張,但卻希望取得希特勒的諒解或信任。[49]
1934年6月德國發生「長刀之夜」,希特勒運用此機會肅清納粹黨及其他雜音,約有85人遇害,包含前總理施萊契爾。[50]1934年8月德國總統興登堡過世,過世後希特勒接任總統並同時兼任總理,並在9月份的選舉獲得90%以上的支持。[51]
1934年10月認信教會成立「德國基督教會兄弟議會」,並邀請潘霍華回國主持神學院。[52]巴特也寫信鼓勵他回國:「現在絕對不能當羅騰樹下的以利亞或蓖麻下的約拿…您是德國人,您家鄉的教會起火了…基本上,您必須搭下一班船返回您的崗位上!」[53]潘霍華答應了,他給妹妹和妹夫的信中說:「我很不想離開,但大部分是因為過分依賴中產階級的安全感,我可不能讓這種感覺繼續成長,否則生活就會變得毫無價值…所以,我們很快就可以再見了!」[54]
1935年3月希特勒宣佈否定凡爾賽條約,並開始重整軍備。[55]
1935年4月開始潘霍華在認信教會的神學院教書,剛開始是在欽格斯特,後來搬到芬根瓦(Finkenwald)。[56]他積極推動靈修,實踐基督徒的團契生活。[57]他所推動的靈修並非避世的,而是為了入世而靈修。他主張:「只有為猶太人發出呼喊的,才可高唱聖歌!」[58]
1935年7月希特勒頒布法令成立帝國教會部,選用折衷人選Kerrl向認信教會示好,[59]也造成認信教會分裂為願意和政府合作的路德派和堅持反對希特勒的激進派。[60]
1935年9月希特勒頒布紐倫堡種族法,完全否定猶太人的公民權。[61]
1935年12月芬根瓦的神學院被帝國教會部定為非法,潘霍華讓學生自己決定是否願意留下,結果所有人都決定留下。[62]
1936年4月潘霍華的演講提到「在德國誰故意脫離認信教會就不得救」,這言論引起很大的爭議,也造成認信教會被攻擊。[63]
1936年6月認信教會中的激進派包括潘霍華嚐試影響希特勒,私底下給希特勒一份宣言批判納粹迫害人權。但希特勒遲遲沒有反應的時候,有幾個人私下將這份宣言公開,結果這幾個人立刻被捕。[64]由於奧林匹克運動會即將在柏林舉行,因此蓋世太保暫時不為難認信教會。[65]
1937年7月認信教會的領袖Niemöller被捕,[66]他後來自我批判:「當他們拘捕共產黨員時,我保持沉默,反正我不是共產黨員。當他們捉拿工會會員時,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也不是工會會員。當我自己也成為被緝捕的一員時,就再也沒有可以為我抗議的人了。」[67]接著在1937年8月芬根瓦被蓋世太保關閉。[68]
1938年3月德國併吞奧地利,[69]接著1938年9月慕尼黑協定德國併吞捷克的蘇台德區。[70]希特勒當時的演講說:「我們根本不要捷克…這是我在歐洲所提出的最後領土要求,但這不是我所提出的,而且,如上帝所要的,我將完成它。」[71]
1938年11月德國發生碎玻璃之夜,藉著一個猶太人的殺人事件,反猶太人暴行在警察的支持下爆發在全國,各地猶太教堂及商店被毀,兩萬多猶太人被送進集中營。[72]有許多基督徒在事件中保護猶太人,[73]但檯面上認信教會對此事保持沉默,潘霍華則在詩篇的兩個句子上畫了線:「他們在境內燒了神的居所」及「再也沒有先知說話了」。[74]
1939年3月德國併吞捷克。[75]
1939年4月所有教會牧師被要求宣誓效忠希特勒,認信教會由於經濟上的困難,讓大家自己決定是否宣誓。潘霍華則在代禱信中表達教會不應寄望政府的資源,教會應該相信「上帝將用祂奇妙的方式拯救祂的話,以及用祂的話拯救我們。這是我們惟一打算要堅持的資源。」[76]潘霍華這種堅持的舉動,他的家人很擔心,他哥哥也提醒他要顧及家人。但潘霍華說:「我很抱歉,讓媽媽為此擔心,且其他人也被牽連進這種不安中。…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要爭著去監獄,但是如果事情來林,無論如何,希望那將是一個喜樂,因為是值得做的。」[77]
1939年6月潘霍華前往美國。其實在1月潘霍華就接到可能被兵役召集的通知,這對他有很大的壓力:若是認信教會的牧師逃避兵役,除了他自己會被殺,也會影響整個認信教會,他若前往美國則可以延後兵役。[78]最後他在1939年6月時前往美國,[79]在美國期間他非常掙扎自己是否還在跟隨基督:「我們只要去找祂在的地方。當我們不在祂在的地方時,我們就可能什麼也不是…或者我已經從祂在的地方偏離出來了?哪裡是祂為我而在的地方?」他最後決定回德國:「我們就像軍人一樣,暫時從戰場上退下來度假,即使知道前面等待他的是什麼,依然再度被迫回到戰場。我們再也無法離開戰場。不是因為被強迫,也不因為我們被(上帝?!)需要,而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就在哪裡。」[80]潘霍華最親近的學生及好友Bethge描述潘霍華在1939年決定了他的使命,承擔了他的責任和罪惡,真正成為那個時代的人。[81]
1939年8月德蘇互不侵犯條約,[82]這讓德國無後顧之憂,於是在1939年9月侵略波蘭,開始第二次世界大戰。[83]1939年底強制性無痛苦死亡被批准,給了種族滅絕合法根據。[84]1941年7月則下達命令對猶太人進行「最終解決」,而9月開始大規模殺害猶太人。[85]
潘霍華回國之後加入秘密反抗希特勒的團體,並在1940年10月透過關係在德國軍事情報局擔任間諜,官方任務是運用他普世教會的人際關係來在敵國獲取資訊,[86]但實際上他是代表反抗希特勒的團體與各國取得聯繫。[87]這個團體甚至預備刺殺希特勒,而在這種情境下,他不斷思考:不管政治是否比介入政治最惡更大?最後他認為「耶穌從自己無私的愛及祂的無罪中走出,而進入人類的罪中,將其罪攬在自己身上」,耶穌的追隨者「也可能出於博愛而犯罪」。他不懷疑暴力是罪,但他認為出於對鄰舍的愛,基督徒必須承受罪責。[88]
1943年3月,暗殺希特勒的計畫因故啟動失敗,而一直在追查反抗希特勒團體的蓋世太保也決定逮捕幾位成員,包括潘霍華在內。[89]由於一直沒有明確的證據,因此他一直沒有被處死。[90]
1944年6月諾曼地登陸。[91]
1944年7月潘霍華的團體再次進行暗殺計畫。暗殺失敗後希特勒嚴厲追查,潘霍華則身陷危險。[92]1945年4月潘霍華被處絞刑,而1945年5月希特勒自殺。[93]
參、 聖經對社會及政治參與的看法
這次由於主題是在潘霍華的經驗,限於時間篇幅,沒辦法仔細研讀聖經中所有相關經文,僅在此選擇有代表性的經文進行粗淺探討。
聖經有許多地方探討社會及政治參與,摩西領受上帝的呼召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他的身份就極具政治性。舊約的先知們常常對社會不公義發出批判,甚至批判君王。例如以西結就批判以色列的牧人:「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與牧人為敵,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不再作他們的食物。」(結34:2-10)
舊約先知更強調社會參與和信仰息息相關。阿摩司提到上帝的看法:「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1-24)
彌迦也提到:「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7-8)
新約耶穌自己則是屬靈的醫治和身體的醫治並行:「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太9:35)他常藉著醫治的機會傳福音,但也並非每個醫治的機會都有記載伴隨傳福音。[94]他更教導:「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25:31-46)
耶穌也有提到屬世和屬靈的分別,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但耶穌的意思並見得是要將屬靈屬世二分或叫基督徒離開世界,因耶穌也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17:15-18)當基督徒進入世界的時候,追求的不是屬世的成就,而是在世界中按著上帝的原則來行事為人。基督徒不見得要故意去碰觸政治議題,但也不應故意避開政治議題。其實耶穌本身就沒有刻意避開政治議題,他也是被當成政治犯「猶太人的王」而被殺。
當耶穌面對法利賽人納稅問題的陷害,很有智慧地回答「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太22:21)這種表達常被拿來支持教會不應參與政治,但其實耶穌的回答正是在政治的情境下,也可能被政治解讀。
另外雅各也提醒我們:「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約翰則強調「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4:19-21)
從以上經文來看,聖經對社會參與非常地重視,甚至社會參與和信仰是無法分開的。其實這是很自然的:若無法實踐信仰中的愛與公義,怎麼可能追求跟上帝合宜的關係呢?不實踐愛人怎麼可能傳福音給他們呢?基督徒必須參與在社會,實踐主對我們的要求:愛鄰舍如同自己。
另外我們也可以發現,在經文當中,社會參與本身也有獨立的價值。幫助別人的行動可以配合傳福音,耶穌也常如此做,但許多經文中不見得有這種連結,因愛本身就是主的命令。
社會參與難免碰觸政治議題,何為政治何不為政治本來就沒有明顯的劃分。從聖經來看,舊約到新約都可說有政治議題,有時即使自己不認定是要干涉政治,也可能被別人認定,耶穌也是如此。聖經從來沒有要我們迴避政治議題,反而我們應該帶著上帝的使命來進入社會與世界。而這樣做是否被誤解為跟政治有關,或誤解跟政治無關,都不是我們能決定。我們只能努力學習在世上按著上帝的心意來行。
肆、 社會及政治參與的實況與反思
這一類反思不管是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等都有許多思考,但限於時間篇幅,在此僅以潘霍華的經驗和觀點來討論。
一、 屬靈與屬世、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平衡
上帝要我們重視傳福音靈魂得救,這在聖經中是非常清楚的。但我們也看到聖經同時重視社會參與,這兩者該如何整合或平衡呢?屬靈與屬世是對立、整合或是並行呢?而不論如何整合兩種角度,實際生活中的各項工作仍然有其偏重。到底怎樣才能達到平衡呢?
潘霍華認為透過非終極之事(屬世)才能達到終極之事(屬靈),[95]或說透過「完全過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96]。對潘霍華來說,完全的活在世界上面對世界,才是真正的屬靈。他認為「基督徒…不需要有永恆的形式作為從世上任務與痛苦逃避出來的避難所。但卻像基督自己所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何離棄我」一樣,必須把世上的杯喝盡,惟有在他這樣做時,那被釘與復活的主才能與他同在,而他才是與基督一同釘死和一同復活。」[97]潘霍華非常重視讀經、禱告、靈修等,這從他在芬根瓦的神學院以及1939年所著《團契生活》都可以看得出來。[98]但這並非避世的靈性追求,而是完全入世的力量根源。
潘霍華也實際地活出他所說的,或說他的神學思想也隨著他的行動慢慢凝聚。他投身他那個時代迫切的需要,反對納粹迫害猶太人,甚至為此犧牲。他的努力和堅持令人敬佩。
我認為潘霍華整體的主張較偏重屬世的觀點,因為他一再強調透過屬世才能達到屬靈。對於傳福音領人信主,他就比較少提及。這也可能是因他的處境,德國本來就是基督教國家,境內所有人大多會承認自己是基督徒。而雖然大家都是基督徒,實際上活出基督徒樣子的人卻很有限,也孕育出納粹政權。在那個處境裡面,傳福音領人信主就幾乎無用武之地,而是要幫助基督徒真正活出基督徒該有的樣子。
我認為屬靈和屬世、傳福音和社會參與本來就是相輔相成。藉著靈修禱告讀經我們更能好好活在世界,也藉由實踐關懷、愛、公義我們實踐靈性。藉著傳福音領人信主才能有更多基督徒實踐社會關懷與公義,也藉著實踐社會關懷與公義我們更能帶領人來信主。實際上時間精力如何平衡,則應看所處的處境。例如在台灣的處境,有許多沒聽過福音的人,也有許多弱勢受苦的人,傳福音和社會參與都非常重要,教會兩者都應該努力進行。每位基督徒兩者都應了解並支持,但實際的時間精力分配因著每個人使命與才能都不一樣,也難免有所偏重,但也要避免過於偏重而走向極端。而當教會和基督徒在不同崗位上一起努力傳福音與社會關懷,也才真正能帶出整全的宣教。
二、 政治參與中的冷漠問題
基督徒的政治參與可分為基督徒政治人物的參與、基督徒個人的參與、教會的參與。在後兩者的參與中,很容易遇到冷漠的問題。當事情事不關己,沒有影響到自己或家人的利益時,人們就比較不在意。當教會刻意避開政治,更可能助長這種情形,也因此避開政治也是一種政治參與,也會影響政治。
德國人民面對納粹屠殺猶太人,就顯示出這個問題。Kershaw指出絕大部分的人的反應是冷漠,因這並非他們日常最關注的事情,除非影響到他們的親人。[99]教會的神職人員來說,有少數完全支持納粹的種族政策,部份是潛藏地帶著種族主義色彩,更多的神職人員則是在講道中公開支持猶太人,特別是天主教。[100]雖然如就此,教會官方的公開立場而言,教會鮮少提出公開反對。[101]Kershaw認為這種現象是因為教會自己也面臨生存問題、恐怖統治等議題,因此容易忽略猶太議題。[102]溫德則記錄到認信教會因經濟因素讓牧師自由選擇是否宣誓效忠希特勒,因此即使是認信教會,也是關注自己的生存和利益多於猶太人。[103]Niemöller戰後自我反省也明白地指出這個問題:當事不關己就保持沉默,最後輪到自己時也沒有人能來發出公義之聲。[104]
潘霍華面對德國人民和教會的一大困難或也在此:許多人不知道真相、不願努力去知道真相,或根本不關心真相。德國人民在失業、社會混亂、恐怖統治、戰爭的打擊下,關注自己比關注猶太人更多。因此他不斷地和教會拔河,卻不斷發現自己站在少數人這一邊。因此潘霍華在《倫理學》中強調「責任」:「責任意味着,投入生命的整體,行為事關生死。」[105]「負責任之行動的結構包括準備擔罪(Schuldübernahme)和自由…作為無罪者,耶穌承擔他的兄弟們的罪…任何人假如想要逃避責任中的罪,都會使自己與人類生存的終極實在相脫節」。[106]他在《獄中書簡》也說對市民階級而言,罪或許就是害怕負起自由的責任。[107]
以台灣的處境來說,不論藍綠也必須思考這個問題。例如外勞在台灣被逼迫無法放假的情形,多數人可能事不關己,沒有關心也不了解,也很正常地保持沉默。台灣都市的步調特別快,大家都很忙碌,更容易助長冷漠,因沒有時間仔細去分辨政治議題誰對誰錯。
但以民主政治而言,其實每個國民都要為國家的政策負責,因總統及民意代表都是由人民選舉出來。若是基督徒任由藍綠或媒體操作,投票不經深思熟慮,也可能選出違反上帝心意的人,讓違反上帝心意的政策通過。此時按潘霍華對責任的理解,或許每一個人都要為政府和民意代表的罪負責。
三、 政治參與中資訊不足的困難與反省
政治參與必須面對資訊蒐集的問題。當資訊不足的時候,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
從納粹德國的經驗來看,勞倫斯指出對一些德國人民來說,集中營可能只是感化反對集團或猶太人的地方。[108]甚至到1939年很多德國人對屠殺仍可能一無所知,他們只看到國家的進步。[109]Kershaw則指出德國人對屠殺應該多少有得到一些資訊,每個人接觸的程度不同,[110]但許多人可能當成盟軍的宣傳或不願去面對。[111]而在德國入侵波蘭以前,蘇俄、英國、法國也都期待德國會有所節制。這就是德國的基督徒面對納粹的一大困難:當希特勒和納粹還沒有顯露出本像時,或當納粹的宣傳讓資訊被掩蓋時,就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潘霍華有如先知,早在1932年就看清楚納粹必然走向種族問題及戰爭。但德國人民、教會甚至認信教會,都一再對希特勒抱持希望。希特勒掌權初期也迅速掌握媒體,這也讓真實資訊的取得更加困難。
以台灣的處境來說,真實的資訊更是難以確認,許多事情由於藍綠對立都被泛政治化,永遠都有兩種對立的資訊。有許多的人是只接觸其中一方的資訊,因此意識型態藉著單方面資訊牢牢掌控他們的看法,不管藍綠都是如此。冷漠讓這個問題雪上加霜,因為蒐集多方資訊要花更多力氣。
即使許多人努力地接觸多方資訊,也常迷惑到底哪一方講的才是對的。有時不見得有對錯,只是觀點不同,或預測不同,此時多方觀點就會很有幫助。但有時確實有對錯,就必須經過一再地比對或時間的考驗,才能知道誰在說謊或隱瞞。
我認為基督徒對於政治議題若要做出正確判斷,就必須努力蒐集多方資訊,並判斷資訊的可信度。了解資訊來源背景、儘量找第一手資訊、尋找藍綠雙方的評論,都是很好的方式。其實以目前網路發達的情形,蒐集多方資訊比以前更方便,基督徒更應在此盡責。
四、 教會政治參與的困難及藍綠問題
教會政治參與是一種團體性參與,對於嚴重錯誤的政策必須有教會官方公開立場的宣示,才會有影響力。
從納粹掌權的經驗來看,認信教會面對1938年碎玻璃之夜的沉默,很明顯是一個失敗。如Kershaw所指出,教會團體性的沉默,也會增加個別神職人員的壓力,因他們個別為猶太人發聲時沒有教會官方的背書和支持。[112]
但另一方面,政治議題是非常敏感的,若站錯位置或議題有爭議,會引起軒然大波。教會官方的立場或講道常常被視為帶有部分上帝的權威,因此也應更小心來看待。或許也因為這樣,有些教會團體寧可避開政治議題,以免爭議。
以潘霍華的經驗來看,對潘霍華來說對錯是很清楚,對事後諸葛的我們對錯也很清楚,但當時基督徒卻不是如此。基督徒對猶太議題反應很不一致,因此也非常具爭議。若是有爭議就不碰觸,在納粹的時代猶太議題就會變得無法處理。也因此教會必須區分清楚什麼是嚴重明顯的錯誤政策,什麼是有爭議必須進一步研究的政策,什麼是不一定有對錯的政策。
以台灣處境來看,教會碰觸政治議題還必須考慮藍綠問題。以我生活圈的經驗,偏藍基督徒在偏綠教會待不下去,或偏綠基督徒在偏藍教會待不下去都有發生過。教會官方在政治議題公開採取立場,或講道中對政治議題採取立場,都有可能讓另一方的基督徒受不了。我認為教會和基督徒都必須學習,政治議題不應成為基督徒合一的妨礙。這種接觸不應視為痛苦,反而應該當成學習的機會。
潘霍華去美國接觸黑人教會及法國同學的經驗,對他有很大的啟發,也讓他能超越自己過去狹隘的民族意識。[113]
以我自己的經驗而言,身處在和自己政治立場不同的教會環境是很好的學習,可以有機會站在另一方的立場,體會別人真誠的想法。在主裡面大家都願意順服上帝,真誠彼此相愛,也比較容易有良好的互動和溝通。因此我認為藍綠基督徒應該在良好預備之下多多交流,學習站在別人的立場考慮事情,這樣對台灣的政治以及基督徒的合一都會有幫助。
就教會或講道而言,在一個議題同時批判藍綠兩方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做法,一方面沒有迴避議題,另一方面也較不會讓其中一方的弟兄姊妹感受到偏頗。
另外不論藍綠,教會可能也要避免完全和某一政黨或政治人物綁在一起,或為其背書。如此做可能造成很多問題。因著人的罪性,政黨和政治人物都很容易出問題,以信仰權威為其背書就會使教會受損傷。教會應該對政治議題發聲,應該對政黨或政治人物的事件或行為發聲,甚至可以批判政黨或政治人物,但或許不應公開支持某一政黨或政治人物。
其實華人文化中,袒護朋友攻擊敵人非常明顯。朋友犯錯,我們常常幫他說話,為他開脫;敵人犯錯,即使是小錯也看得特別清楚。相對來說,朋友的改進建議比較聽得下去,敵人的建議則視為攻擊。以藍綠來說,對彼此的錯誤都看得非常清楚,對自己人的錯誤都比較袒護,對彼此常常互相攻擊,對自己人卻比較少建議改進。教會也可以看得到這種情形,但這是很可惜的。若偏藍的教會能好好監督偏藍的政黨及政治人物,偏綠的教會能好好監督偏綠的政黨及政治人物,對朋友用更高標準並給予建議,或許可以改善整個台灣的政治。
五、 政治手段的問題
政治手段有很多種,例如拜票、拉票、散發文宣傳單、開會的議事操作等等,有完全沒有爭議的如政見發表會,也有完全錯誤的如賄選。基督徒該怎麼看待政治手段呢?在教會中是否可以使用政治手段?教會對政治議題是否可以使用政治手段?但不使用政治手段是否也是一種政治手段?
對潘霍華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政治手段是否可以使用,而是上帝要他做什麼。[114]他在教會選舉中努力反對「德國基督徒」的候選人,印小冊子並組織「牧師緊急聯盟」反對雅利安人條款,以此來看使用政治手段並非一定錯誤。潘霍華最後走向更加激烈的手段,擔任雙面間諜,甚至參與暗殺希特勒的團體。潘霍華不否認這些手段是有罪的,但認為不採取這些手段或許罪惡更大。他在《倫理學》中說:「不是要在對與錯、善與惡之間作出決定,而是要在對與對、錯與錯之間作出決定。」[115]為了所愛的弟兄姊妹,他願意承擔罪惡。
我認為政治手段的本身必須區分對錯,例如賄選、暴力一定是錯誤的,教會內外都不應使用。但有些政治手段對錯較為模糊,而不採取政治手段也算是一種政治手段。我覺得上帝有時希望我們放下一切手段、單單倚靠祂奇妙的帶領,但有時也希望我們使用正當的手段來與祂同工。至於特殊的情境下是否能接受潘霍華承擔罪惡的做法,要討論的議題很多,本篇報告限於時間篇幅不予討論。
伍、 結論
潘霍華面對納粹的經驗有許多值得參考和學習的地方,我們在其中也看到潘霍華自己的成長與掙扎。當他拒絕妹夫父親的喪禮講道時,當他前往英國、承認自己不願失去安全感時,當他前往美國時,我們看到他人性的一面。每一個人的成長都需要時間,沒有人是一開始就預備好面對苦難,但上帝自己帶領潘霍華在他的時代,成為美好的見證。願主也帶領我們每一個人,在我們的時代,做祂要我們做的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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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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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42。
[5]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54。
[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68-70。
[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72。
[8] Enzo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文心譯(香港:三聯,2004),18-19。
[9] 此段引文引自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歷史的教訓》(The Nazis: A Warning from History),林立樹譯(台北:博雅,2008),11-12。
[10]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13。
[11]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21-22。
[12] 周惠民,《德國史─中歐強權的起伏》(台北:三民,2006),173。
[13]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21。
[14]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20-21。
[15]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23。
[1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3-84。
[1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74。
[18]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0。
[19]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台北:志一,1995),228。
[20]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2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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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3-94。
[23]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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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Schlingensiepen,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111-112.
[2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8-89。
[2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8-89。
[28]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50-51。
[29]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89-90。
[30]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0-91。
[31]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1。
[32]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59-60。
[33]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52。
[34]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32。
[35] Schlingensiepen,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156.
[3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2-93。
[37] Eric Metaxas, Bonhoeffer: Pastor, Martyr, Prophet, Sp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10), 157.
[38] Metaxas, Bonhoeffer, 159.
[39]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35。
[40]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5-96。
[41]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6。
[42] Metaxas, Bonhoeffer, 186.
[43] Metaxas, Bonhoeffer, 187-188.
[4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96-97。
[45] Metaxas, Bonhoeffer, 187.
[46] Metaxas, Bonhoeffer, 193.
[4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05-106。
[48]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08-110。
[49]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08-110。
[50]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30-31。
[51] Metaxas, Bonhoeffer, 232.
[52]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15-116。
[53]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15。
[5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21。
[55]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284。
[5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24。
[5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27-128。
[58]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43。
[59]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28。
[60] Schlingensiepen,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186.
[61]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75-76。
[62]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29-130。
[63] Metaxas, Bonhoeffer, 286-287.
[6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45-147。
[65] Schlingensiepen,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201-202.
[66] Schlingensiepen,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205.
[6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49-150。
[68]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50。
[69]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102。
[70]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102。
[71] 洪丁福,《德國的分裂與統一─從俾斯麥道柯爾》(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94),148。
[72]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266。
[73] Ian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Yad Vashem: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Holocaust Research, 2008), 180-182.
[7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51。
[75]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317。
[76]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57-159。
[7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60。
[78] Metaxas, Bonhoeffer, 321-322, 325-326.
[79] Metaxas, Bonhoeffer, 327.
[80]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64-165。
[81] Eberhard Bethge, Dietrich Bonhoeffer: A Biography (Minneapolis: Fortress, 2000), 677.
[82] 洪丁福,《德國的分裂與統一》,151。
[83] 吳友法,《二十世紀德國史》,323-324。
[84]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123。
[85]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130-131。
[86] 周學信,《踏不死的麥種》(台北:華神,2006),83。
[87]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70-171。
[88]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72-173。
[89] Bethge, Dietrich Bonhoeffer, 777-780.
[90]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89。
[91] Collotti,《希特勒與納粹主義》(Hitler and Nazism),147
[92]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200-201。
[93]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211。
[94] 例如可7:31-36。
[95] 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倫理學》(Ethik),胡其鼎譯(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0),114-121。
[96]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獄中書簡》(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許碧瑞譯(香港:基督教文藝,1999),180。
[97]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獄中書簡》(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163。
[98] 見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團契生活》(Life Together),鄧肇明譯(香港:基督教文藝,2006),44-52、59-63、83-94。
[99]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43, 147, 222-227.
[100] 蓋世太保甚至將部分鄉村地區無法貫徹種族政策歸因於天主教。見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66-169.
[101]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70.
[102]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71-172.
[103]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58。
[104]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149-150。
[105] 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倫理學》(Ethik),192。
[106] 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倫理學》(Ethik),208。
[107]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獄中書簡》(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170。
[108]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30。
[109] 勞倫斯‧呂(Laurence Rees),《納粹》(The Nazis),54
[110]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43, 147, 222-227.
[111]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225.
[112] Kershaw, Hitler, the Germans, and the Final Solution, 170.
[113] 蕾娜特‧溫德(Renate Wind),《力阻狂輪》(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72。
[114] 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倫理學》(Ethik),160-162。
[115] 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倫理學》(Ethik),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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